索 引 号 640400017/2025-00004 发文时间 2025-01-20
发布机构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5年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支持环节

(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30.1万元)

项目内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力争将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参数聚焦风险程度高、发现问题多、舆情反映集中的品种和项目开展监测,以芹菜、韭菜、鸡蛋、“七条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品种为重点,加大监测频次,同时将投诉举报、农产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问题纳入监测计划,完善随机抽样,扩大抽检覆盖面,避免一地多抽或一地无抽检的情况。切实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急难愁盼问题。

任务及资金支持:市本级完成例行监测任务430批次(蔬菜380批次、水果20批次、畜禽产品30批次),分配资金30.1万元。

(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11.5万元

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28万元)

项目内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结合辖区重点风险品种及常检出药物,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科普宣传与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培训、宣传等。

金分配:共安排资金28万元。其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5万元,原州区5万元,西吉县5万元,隆德5万元,泾源县4万元,彭阳县4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54.5万元)

项目内容:按需为乡镇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采购胶体金试剂卡,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市产品批批速测。对“三棵菜”“七条鱼”等重点治理的问题农产品,做到胶体金速测全覆盖,开展“用什么药,检什么参数”,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作为量化考核的依据。资金用于胶体金试剂采购、快检仪器采购维护、隐患排查、用药指导、宣传培训、公示公开、信用评级等

资金支持54.5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3.电子承诺证推广应用(29万元)

项目内容: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以芹菜、豇豆、韭菜、鸡蛋、“七条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品种为重点,兼顾农兽药残留风险隐患大的品种,推动“合格证+检贴联动”电子合格证模式,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批批开具电子承诺证。对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信息化巡查监管、抽样检测等,实时采集监管数据、即时上传,实现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主体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等监管信息痕迹化管理。资金支持为生产经营主体及涉农乡镇监管站购买速测设备、试剂、耗材等补贴。速测和出证设备必须采用胶体金技术,且数据能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

资金分配:29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项目实施安排

建设期限为20251202512月。实施安排如下:

(一)2025131前,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备案。

20257月,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中期绩效跟踪监控,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中期评估

202510月,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现场抽验。

202511月,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全面总结和绩效自评,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报农业农村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方案制定、资金分配、绩效评价、信息调度,明确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对标项目实施内容,细化资金使用环节及项目考核验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管理运用好资金,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纪律,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要求,明确标准、规范使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不得延误。如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三)加快实施进度。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执行管理要求,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标项目执行时间节点,按时序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7月底、10月底、11月底分别报送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材料于202512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监管科,绩效考核结果将纳入2025年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考核

(四)强化绩效评估。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跟进督促检查,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要加强项目执行情况调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真实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5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自治区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厅

专项实施期

2025年度

市县财政部门

固原市、各县(区)财政局

市县主管部门

固原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41.6

  其中:中央补助


  自治区补助

141.6

  市县资金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量达到430批次;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量(批次)

430

质量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98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支付完成进度

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费用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优质农产品产值

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农产品品牌效益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农业投入品使用量

减少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持续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附件:2

2025年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指标体系及内容

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

标准值

备注

一、组织管理

10




1.项目管理组织

3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管理

成立项目小组3分,没成立不得分


2.项目管理制度

3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有项目管理制度得3分,没有不得分


3.项目实施档案

4

是否有规范保存、整理档案

项目档案完整、清晰得4分,不完整得2分,没有档案不得分


二、资金管理

20




1.投入情况

5

能否按照项目方案全额投入资金

全额投入资金5分,投入80%-99%4分,50%-79%以下3分,49%以下不得分


2.资金执行情况

5

能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内容执行

严格执行预算得5分,有挤占挪用且数额不大得3分,有挤占挪用且数额较大得1,全部未用于项目实施不得分


3.资金、资产管理情况

5

能否严格按照用途支付项目资金

完全按照用途支付5分,基本按照用途支付的3分,不按照用途支付的不得分。


4.财务管理制度

5

财务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

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完全按制度执行得5分,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得3分,没有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分


三、项目执行

50




1.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15

是否按方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有实施方案、资料、总结、检测效果明显得5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得5分,低于98%不得分;按时向农产品大数据监管平台上传检测结果得5


2.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5

是否按方案要求开展农产品专项治理及网格化监管工作

有实施方案、信息、资料、总结得5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市产品批批速测得10分。不当酌情扣分。


3.电子承诺证推广应用

10

是否按方案要求落实承诺证制度

有实施方案、资料、总结得5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批批开具电子承诺证的得5分,不当酌情扣分。


4.优质农产品提质增效

10

是否按照项目内容实施

有方案、有标准、程序规范。有效完成2025试点建设目标10分,完成或实施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四、效益评价

20




1.经济效益

4

优质农产品产值是否提升。

优质农产品产值提升5%以上得4分,3%以上-5%以下得3分,否则不得分


2.生态效益

4

是否减少了农药、兽药使用次数和用量

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4分,否则不得分。


3.社会效益

4

保障本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合理使用农兽药,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全年不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发生4分,发生一起不得分


4.可持续发展

4

通过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绿色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定期完成投入品监管,推广和应用绿色生产技术得4分;定期完成投入品监管,未能推广和应用绿色生产技术得2分;未能定期完成投入品监管且推广和应用绿色生产技术不得分


5.群众满意度

4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让群众获得幸福感。

群众非常满意得4分,基本满意得2分,不满意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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