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0/2020-00156 发文时间 2020-12-16
发布机构 固原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述职报告
固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上午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诚邀大家今天来参加我局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对于各位市民代表的到来,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再次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面,我就2020年固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积极推进832扶贫平台运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要求,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固原市通过举办培训班、上门调研、一对一提醒、通报等方式,全方位督促各级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目前,市直各级预算单位在“扶贫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通并激活采购人管理账号、交易账号各155家,开通、激活率为100%;全年有32家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190.80万元,累计完成交易196.09万元,采购执行进度102.77%,已圆满完成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年度任务。

(二)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一是依托2019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的固原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推进网上超市、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环节电子化发展,为采购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平台。二是2020年7月3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各类评标专家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软件系统培训。2020年7月20日,固原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测试并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三是2020年11月“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参与投标供应商质疑、采购人质疑答复、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环节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信息化程度和采购活动透明度。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有关事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固原市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专项行动计划》(固党办发〔2020〕19号)《固原市落实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对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通过印发的《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纠正了我市存在的“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和“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问题。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转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入围招标有关文件的通知》,废止了《固原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目录及标准》《关于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取消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印刷、定点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入围招标,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处理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运用准确,维护了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20起(其中纪委转办1起,举报1起),处理20起,办结率100%。依法处罚采购单位1家、代理机构2家、评审专家6名。

(五)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为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秩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市财政局印发了《固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固财(资采)发〔2020〕72号),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项目评审管理、采购信息公开、采购质疑投诉、采购活动组织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六)认真做好采购计划审核。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宁夏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规定,认真审核政府采购计划,严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设置排他性或倾向性规定,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截止2020年12月8日,审核采购计划182项,预算金额2.62亿元,其中公开招标73项,预算金额2.45亿元;网上直购97项,预算金额299.69万元;单一来源6项,预算金额836.4万元;竞争性谈判5项,预算金额489.90万元;询价采购1项,预算金额64.70万元。

(七)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学习。紧跟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步伐,于2020年9月17-18日,在市会议中心会堂举办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主要就政府采购政策、宁夏政府采购网、扶贫832平台等相关规定及实务操作,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余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印发《2020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汇编354本,进一步增强了各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采购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执行能力。

2020年,虽然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全市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如节能环保、评审专家付费等政府采购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监管还需再加强等。

二、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打算

(一)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权责对等要求。紧跟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措施,全面提高采购人专业化采购能力,完善采购人内控管理,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

(二)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按照“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实现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预算编制系统对接,不断完善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发展。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落实预留采购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监狱企业发展;落实进口产品核准、不得排斥国内同类产品参与竞争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采购人执行政策的责任。

(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紧跟自治区财政厅安排,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夯实采购人依法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务。

(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问题为导向,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坚持日常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依法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等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位代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拉开序幕,政府采购工作还需大家的支持和监督,希望大家对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为固原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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