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01/2021-000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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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2021年1月13日,固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以下人事任免:
任命:李建平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王晓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高 睿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 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闫儒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 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高 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 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马 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继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军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柯具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 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