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7-14311 | 发文时间 | 2017-07-1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翟敬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翟敬军任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邓吉瑞任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张守忠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有忠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马国栋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虎步高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邓玉平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杨俱和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樊银军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丁亚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志利任市水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悦琴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魏长军任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旭东任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陈伟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马东升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免去刘泰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民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耀谦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生明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翟敬军、张守忠、胡有忠、邓玉平、杨俱和、樊银军、丁亚南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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