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0/2022-00187 | 发文时间 | 2022-09-14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昂同志任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兼);
李芳同志任市职业技术学校(宁夏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校长(挂职期1年);
何成江同志任固原市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市职业技术学校(宁夏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王真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维强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
叶永禄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政委;
申发斌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
虎伟同志任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单海君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袁继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免去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韩乃福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广乾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梁亚明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梁龙祥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彪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虎永勇同志任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
马海财同志任市职业技术学校(宁夏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刘永军同志任固原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免去杨晓曦同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正处级)职务;
免去韩映顺同志固原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岳洪源同志挂任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暅宁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远景同志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辛雪峰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彦科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厚贤同志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马永福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樊银军同志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瑾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保童同志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学伟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伟同志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严忠诚同志市职业技术学校(宁夏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高岳同志固原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王真、李维强、叶永禄、申发斌、单海君、韩乃福、余广乾、梁龙祥、虎永勇、马海财、刘永军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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