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0/2023-00011 发文时间 2023-01-18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鹏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鹏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李鹏英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鹏英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明学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杨晓刚同志任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关丽丽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余秀俊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志强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元明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管全生同志任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自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31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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