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4-00074 发文时间 2024-04-16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关丽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关丽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关丽丽同志任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祁忠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徐万忠同志任市人民医院院长;

王伟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宏斌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宏伟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魏建军同志任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小义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原任的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海钦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任,原任的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郑军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原州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李晓辉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原州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免去李国安同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立同志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袁继安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斌同志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褚万银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建钢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王伟、杨宏斌、杨宏伟、魏建军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4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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