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23-00122 发文时间 2023-05-29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四项措施落实食品生产 “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
固原市四项措施落实食品生产 “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生产“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管理,严格防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结合“两个责任”落实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固原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食品生产“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抓责任。“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的要求,是区厅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固原市制定了《固原市食品生产“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实施方案》(固市监函字〔2023〕36号),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行动有效果,安全有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抓落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有29项记录,此次重点规范原料验收记录、食品贮存记录(出入库记录)、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包装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7项记录。对食品小作坊要做好原材料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等关键记录,其他记录项目视情况开展。

三是自查自纠抓规范。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和信用分类管理机制,要求各个企业依据自身食品生产特点,对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过程各项记录,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生产原料合法、生产过程可控、出厂产品合格。全市242家食品生产企业有295家(停产停业47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严查严处抓效果。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对企业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17家企业,责任约谈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列入自查报告,确保“规范记录年”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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