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22-00009 发文时间 2022-01-1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管理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管理

近日,固原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办理权限、案件办理流程、涉案物资管理、案卷管理等方面做出制度性规定,形成管理闭环,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怠于执行等问题,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安排部署行政处罚案件全流程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案件线索管理。按照集中登记、统一管理、监督有力的原则,设立案件线索管理机构,将投诉举报、检验检测、上级机关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的案源信息集中登记,备案管理,全程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限期销号,确保每一起案件线索处置有始有终,每个环节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

二是合理划分案件办理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清晰”的原则,对市局机关、分局及委托执法单位案件办理权限进行科学划分,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有序、协作顺畅的执法办案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办案机构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设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法制核审、集体研究、告知、处罚决定、听证、结案等行政处罚程序的全流程,明确了案件办理时限要求、审批要求和文书制作要求。

四是加强涉案物资案卷管理。按照“统一管理、罚管分离、公开透明”的原则,设立涉案物资和案卷管理机构,建立涉案物资管理制度,对涉案物资的保管、涉案物资的移交、罚没物资的处置做出具体规定,建立了严格的物资验收、保管、交接、对账和报告制度。

五是加强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对违反案件办理规定,收到案源材料不核查或未及时核查,不及时办理立、销案登记,不及时办理移送、移交,推诿、敷衍、扣压案件线索,遗失、丢弃、隐匿、毁损、篡改案件线索材料以及违反涉案物资管理规定的情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机构及人员的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