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22-00022 发文时间 2022-01-19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固原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固原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宁夏特检院固原分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固原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固原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固原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2年全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支撑,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底线。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持续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监察任务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我市实际,计划全年对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抽查设备不少于1台(套)的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持续保持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的稳定态势。

三、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纳入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单位可能涉及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组织实施。各县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分步实施推进。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的规定执行,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记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检查内容:要继续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要求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督促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全面加以落实,督促使用单位积极试点《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工作方案》标准,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查封等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按有关规定在整改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跟踪复查,落实隐患封闭成环。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对隐患整改难以到位或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3.突出重点:各县局要结合检验机构报送、投诉举报、监察系统显示的等有关信息并根据辖区实际,重点要加大对使用无证(非法)、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经注册登记设备、人员无证上岗以及管理混乱等行为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要积极配合完成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固原市安委办下达的专项检查计划;要突出对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气瓶充装管理以及游乐设施等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区域性、行业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13号文件后附表)2022年固原市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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