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3/2018-92659 发文时间 2018-11-06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2018年10月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固原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2018年10月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固原市纳入监测的城市饮用水源地共12个,其中地表水水源地8个,地下水水源地4个。

10月固原市共监测1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8个(均为水库型),地下水水源2个。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水源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范围内设置一个监测点位采样。

2、地下水水源:在抽水井出水口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根据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分析能力,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表2的补充项目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共分析52项。

2、地下水水源:根据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分析能力,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35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有贺家湾水库、西峡水库、直峡水库 黄家峡、清凉水库、中庄水库、张士水库7个饮用水源地达标,达标率87.5%。海子峡水库氟化物1.10mg/L (0.10倍)(备注:氟化物1.10mg/L (0.10倍)——监测指标-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中水质标准限值倍数),硫酸盐336mg/L (0.34倍)。

监测的2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中,彭阳县城、彭堡水源地2个饮用水源地均不达标,达标率0%。彭阳县城硫酸盐400mg/L (0.60倍)(备注:硫酸盐400mg/L (0.60倍)——监测指标-监测值(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倍数),彭堡地下水源地硫酸盐272mg/L (0.09倍)。

根据宁夏区环保厅要求,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超标,水质不低于现状视为达标,因此,可认为地表水、地下水水源10个均达标。

1:      20189月固原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镇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超标原因

1

泾源县

西峡水库

地表水(水库)

达标



2

隆德县

直峡水库

地表水(水库)

达标



3

隆德县

黄家峡

地表水(水库)

达标



4

隆德县

清凉水库

地表水(水库)

达标



5

原州区

贺家湾水库

地表水(水库)

达标



6

原州区

海子峡水库

地表水(水库)

超标

氟化物1.10mg/L 0.10倍),硫酸盐336mg/L 0.34倍)

地质因素

7

原州区

中庄水库

地表水(水库)

达标



8

隆德县

张士水库

地表水(水库)

达标



9

西吉县

西吉县城

地下水

未测



10

西吉县

沙岗子

地下水

未测



11

彭阳县

彭阳县城

地下水

超标

硫酸盐400mg/L 0.60倍)

地质因素

12

原州区

彭堡地下水

地下水

达标

硫酸盐272mg/L 0.09倍)

地质因素

编辑:张宗仁          签发:杨维功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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