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5/2020-00375 发文时间 2020-10-23
发布机构 固原市统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1-3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固原市1-3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2020年1-3季度,固原市认真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保”、“六稳”基本方略,突出疫情防控、保供稳价、复商复市、扩内需促消费、兴产业稳市场、抓民生促发展等工作重点,千方百计减轻疫情影响,推动商贸经济发展稳定向好。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6.2%,降幅比一季度收窄5.7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0.8个百分点。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从消费分布来看,农村消费份额上升。前三季度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6.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6%,占比比一季度下降0.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6.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4%,占比一季度提高0.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从县区情况看,四县一区全部下降。原州区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4%,同比下降6.4%。西吉县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8%,同比下降7.1%。彭阳县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同比下降3.7%。隆德县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同比下降8.6%。泾源县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同比下降3.4%。

从行业销售看,四大消费全部下行。批发业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3.3%,同比下降11.5%,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1.6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2.3个百分点。零售业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9.8%,同比下降1.8%,降幅比一季度扩大2.3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0.5个百分点。住宿业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9%,同比下降5.9%,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6.6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3个百分点。餐饮业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同比下降18.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4.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扩大3.4个百分点。

从商品大类看,主要民生商品增势良好。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48.8%,拉动限上商品零售额增长7.0个百分点;中西药类同比增长37.8%,拉动限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1.2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22.4%,拉动限上商品零售额增长4.9个百分点。但其他均呈下降趋势,如:饮料类同比下降17.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下降23.3%,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84.7%,汽车类同比下降18.9%,煤炭及制品类同比下降30.7%。

二、存在问题

一是限额以上企业权重低。限上与限下比重为18:82。限额以上同比下降2.1%,比一季度收窄8.6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0.7个百分点。限额以下同比下降7.1%,比一季度收窄5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0.8个百分点。限上企业带动能力较弱。我市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少,规模普遍偏小, 2020年1至3季度限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1%、18.6%、18%,限上比重偏小,是制约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是限上零售业占比低。零售业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9.8%,同比下降1.8%。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仅占零售业的11.9%,同比增长10.8%;由于占比较小,对全市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仅拉动0.7个百分点,对零售业的增长拉动了1.1个百分点。

三是住宿业发展水平低。住宿业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状态,无论是法人企业还是个体户都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竞争力弱的问题,前三季度住宿业仅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6%,其贡献率为-1.86%。

四是新企业增长难。截止3季度,我市共有在库商贸企业52家,今年无新增企业,年底有4家企业面临退库,目前达限企业少之又少,加之新开企业几乎没有,新增空间进一步收窄。

五是消费结构不合理。消费增长动力不足,消费升级步伐放缓,主要是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分流了居民储蓄和消费,直接影响居民消费支出和意愿,对其他消费产生较大的挤出效应。

三、几点建议

(一)多措并举,助力餐饮企业摆脱困境。积极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出台的各项复工复产政策,减轻餐饮企业生存压力,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灵活应对市场变化;鼓励周边县区、景区游,在带动旅游增长的同时,刺激餐饮市场消费;鼓励餐饮企业多方式转型发展,聚焦更接地气的团餐、家庭消费套餐等,引导企业从大众消费角度关注更多经济实惠的商品服务,多方与餐饮平台和旅游平台合作,打好文旅牌,推陈出新渡过难关。

(二)紧盯重点,助力企业做大做强。针对全市限上规模偏小的实际情况,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根据经营规模、效益等经营情况筛选出当年有望入库和下一年度的培育对象,精心培育,积极入统。重视对住宿餐饮大个体户“个转企”的工作。建立个体户动态监测库,每年保证一定数量大个体“个转企”纳入限上统计。

(三)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引导有条件的商贸企业线上线下齐头并进,通过维护公众号信息量、微信直播、抖音促销带货等多方式聚拢人气、拉动销售,也多方探索实体百货等企业的发展新模式;在打好宣传牌的同时,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关,在发展新用户的基础上,保证好老用户的回头消费,确保产品质量和口碑的双赢。

(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采取更加有力的促消费措施积极扩大有效需求,通过发放消费券、折扣券、举办购物节等促销活动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既让消费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又给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经营单位带来明显的客流量,增加实际收入,实现聚焦人气、增强信心、提振消费的目标。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一是降低房租成本。协调业主单位和个人减免门店租金、延长租金支付期限、降低租金上涨比例,帮助企业渡过艰难时期。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企业不断贷、不抽贷,积极宣传贯彻国家金融政策,采取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贷款到期适当延期等措施,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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