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65/2022-00037 发文时间 2022-11-03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固原调查队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前三季度固原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
前三季度固原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

前三季度,固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71.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85.6元,增长7.3%,增速居宁夏五市第一。

一、城镇居民收入构成及特点

(一)增速位居宁夏五市第一。前三季度,固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区五市第一。比全区平均增速(5.3%)高2.0个百分点,比最低的银川市和石嘴山(5.0%)高2.3个百分点。绝对收入水平比全区平均水平(28953.2元)低2781.7元,比最高的银川市(31983.8元)低5812.3元,为五市第三。

(二)四县一区全部呈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固原市四县一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呈稳步增长态势,其中隆德县增速最高,为7.6%,泾源县增速最低为6.2%。

二、影响后期城镇居民增收的不利因素

一是9月下旬,固原市部分地区发生疫情,原州区受波及范围较大,封控区域较多,封控措施对商贸业影响巨大,物流停运,餐饮业不准堂食,一切宴会暂停,电影院、教育培训机构、娱乐场所、商城等人员密集行业目前还处于停业状态,部分商场及实体店铺虽然营业,但客流量很少,商业经营活动几乎处于静默状态;加之目前物流停运,原材料及订单无法收取和发出,部分工厂已停产放假,工人的工作时间减少。此次疫情造成务工人数下降、务工时间减少、经营效益下滑、房屋租赁市场冷清,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及财产净收入都会受到冲击。原州区作为固原市的行政主城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均高于固原市辖其他县,受疫情影响四季度乃至明年一、二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都会呈现低速增长,影响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

二是今年前三季度,固原各县区清算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21年津补贴,并按照新的工资标准补扣了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保支出,造成转移性支出大幅增长,拉低了转移净收入的增幅,对城镇居民持续增收的支撑作用不足。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成熟的条件下有序开放被封控的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引导居民错峰消费,逐步恢复各项生产生活,促进经济贸易发展,保障居民收入维稳。

二是扩大政府各项社保的补贴力度,降低个人缴费比例,促进转移净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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