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20/2018-918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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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新结算模式 助力健康扶贫
——固原市卫计局建立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模式
据初步统计,固原市因病致贫返贫2.2万人,覆盖贫困人口3.6万人,占全区的45%。为此,固原市卫计局把健康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探索建立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创新结算模式。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积极推行建档立卡户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制定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卫计部门牵头实施医疗费用结算,将贫困患者信息录入“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纳入医疗费用“一站式”平台管理;人社部门负责“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承担经费保障。
(二)简化结算程序。“一站式”结算平台上线前费用,由第三方经办机构依据市卫计、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清单,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兑付,上线以后费用,由各相关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第三方经办机构申请结算,贫困患者转诊至自治区以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核算,第三方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兑付。
(三)统筹经费管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资金实行市级统筹,年初预算、期间预付、年终清算的方式拨付,专户管理。市卫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再按测算额预付给商业保险公司,年终清算。商业保险公司年终向市卫计部门提供年度兑付信息、账表等资料申请清算。第三方经办机构的经办经费按年度实际结算额的3%拨付,所需资金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市财政统筹管理。经办经费的具体金额由市卫计部门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人数核算,报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统筹,各县(区)财政向市财政上解保障资金时,同步上解经办经费。
(四)严格资金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执行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管力度,实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双落实”,从药品定价及诊查费、护理费、劳务收费项目上跟踪检查,把贫困患者就医发生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对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将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降到最低,并定期对第三方经办机构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取得成效
固原市实施健康扶贫政府保障资金委托第三方经办模式以来,充分利用了第三方经办机构的人员及支付流程,节约了行政人力成本,实现就医患者、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结算“不见面,马上办,最多跑一趟”的服务要求,极大地方便了就医患者和医疗机构。2018年4月底,结算贫困住院患者1765人次,报销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2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