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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结算模式 助力健康扶贫

索引号 640400020/2018-9185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新结算模式  助力健康扶贫

——固原市卫计局建立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模式

据初步统计,固原市因病致贫返贫2.2万人,覆盖贫困人口3.6万人,占全区的45%。为此,固原市卫计局把健康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探索建立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创新结算模式。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积极推行建档立卡户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制定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卫计部门牵头实施医疗费用结算,将贫困患者信息录入“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纳入医疗费用“一站式”平台管理;人社部门负责“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承担经费保障。 

(二)简化结算程序“一站式”结算平台上线前费用,由第三方经办机构依据市卫计、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清单,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兑付,上线以后费用,由各相关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第三方经办机构申请结算,贫困患者转诊至自治区以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核算,第三方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兑付。

(三)统筹经费管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资金实行市级统筹年初预算、期间预付、年终清算的方式,专户管理。市卫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再按测算额预付给商业保险公司,年终清算。商业保险公司年终向市卫计部门提供年度兑付信息、账表等资料申请清算。第三方经办机构的经办经费按年度实际结算额的3%拨付,所需资金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市财政统筹管理。经办经费的具体金额由市卫计部门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人数核算,报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统筹,各县(区)财政向市财政上解保障资金时,同步上解经办经费。

(四)严格资金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执行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管力度实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双落实”,从药品定价及诊查费、护理费、劳务收费项目上跟踪检查,把贫困患者医发生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对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将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降到最低,并定期对第三方经办机构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取得成效

固原市实施健康扶贫政府保障资金委托第三方经办模式以来,充分利用了第三方经办机构的人员及支付流程,节约了行政人力成本,实现就医患者、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结算“不见面,马上办,最多跑一趟”的服务要求,极大地方便了就医患者和医疗机构2018年4月底,结算贫困住院患者1765人次,报销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2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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