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4/2019-00163 | 发文时间 | 2019-10-1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
马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古雁街道辖区明庄、海堡村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11月以来,市区以博物馆周边、古城墙遗址公园周边、清水河等六大片区为重点区域,先后实施了34个项目区的棚户区改造,目前已完成棚户区改造3.55万户,政府先后投入棚改资金120余亿元,撬动社会投资近300亿元。在实施棚户区改造时,坚持科学规划,连片改造,对具备条件的棚户区整片实施改造。其中明庄、海堡村已列入长城梁改造片区,2018年完成了新区汽车站片区A区改造摸底登记,并制定了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因贷款资金的原因,暂未实施,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20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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