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0/2020-00126 发文时间 2020-09-30
发布机构 固原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兰秀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和保健医生等服务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和保健医生等服务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议。

多年来,市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一是政府购买教师服务岗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32号)精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需各地通过实行编制配备和政府专项保障相结合等方式解决。2019年5月21日市委和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固党发〔2019〕12号)明确“建立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教师服务岗位制度。将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列入每年的民生实事。优先满足农村需求,利用5年时间解决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2019年购买幼师服务岗位500名。每个岗位购买费用参照西部地区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和社会保险标准包干(每人年均费用5.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二是生均公用经费补贴。2016年制定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实施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级分担机制,鼓励市县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自治区统筹奖补资金,对达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自治区指导标准每生每年300元的市县给予奖补,其中:川区按指导标准的50%奖补,山区按指导标准的70%奖补。目前,除市本级学前生均公用经费补助400元外,其他县(区)均按300元指导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暂无相关保育员、教辅人员、炊事员及其他后勤服务岗位人员经费保障政策规定,因此只能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自行解决。

二、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建议。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第八条“定价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以及价格期限等,适时制定价格第十一条“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对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分析对相关行业、消费者的影响”。固原是贫困地区,是全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脱贫任务艰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与其它市有较大差距。以2017年为例,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8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087元;吴忠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6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12元。固原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28.2元,分别仅为银川市和吴忠市的74.7%和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78.8元,分别仅为银川市和吴忠市的65.6%和78.6%,且我市农村居民占绝大多数,综合考虑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群众承受能力及脱贫攻坚的实际,认为我市暂不具备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条件。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  2088173

固原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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