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18-63487 发文时间 2018-08-14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玉明、雪翠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儿童垃圾食品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历来是我局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针对食品尤其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我局出台了多项监管措施,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项整治,通过不懈努力,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示范促引领,以示范促规范,以示范促发展。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印发了《固原市食品安全先进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创建申报标准,详细规定了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和创建标准。按照“量化分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社会参与”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打造了一批食品安全状况好、群众认可度高、社会满意的示范样板。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自治区级食品安全先进县2个(隆德县、泾源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20个、食品安全示范店360家。同时,巩固提升先进创建成果,出台了《固原市食品安全先进创建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创建质量。今年,西吉县、彭阳县正在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我们的目标是:通过示范创建,进一步带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向更高规模、更好服务、更安全质量方向发展。

二、积极推行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全市餐饮业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餐饮从业者自律意识,满足公众饮食安全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几年,我局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力促全市餐饮服务上台阶、上等级。一是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按照“四个一律”的思路(新开办餐饮单位一律要明厨亮灶,老旧餐饮单位要按时限完成“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餐饮单位一律实行“明厨亮灶”;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一律“明厨亮灶”,没有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一律不得评为B级以上)。目前全市“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96.9%,其中学校食堂100%、托幼机构食堂100%、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100%、小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达到94.5%、其他类型99.0%。二是积极实施动态评定与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平时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评定,在监管信息公示栏上张贴“笑脸”、“平脸”、“哭脸”标识,让市民“寻找笑脸就餐”。在年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中,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优秀(A级)、良好(B级)、一般(C级)。三是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推行“4D”管理模式。即:天天工作整理到位 、环境事物责任到位、全体员工培训到位、人人事事执行到位。四是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固原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市辖区两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配送企业饿了么和美团外卖进行督查。入网餐饮企业饿了么425家,美团外卖357家,对入网餐饮企业实行线上线下监管。

三、认真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组织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今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份开始,至年底前,在全市集中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整治中,我们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努力做到两个“一批”:即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市场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整治工作以学校、车站周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附近,居民小区,农村集镇为重点部位。对以下几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必须予以取缔:一是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二是经多次责令改正仍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三是对水源、空气、环境造成污染的。通过今年的专项整治和市局的多次督查,全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能够积极主动到相关医院接受体检,办理相关证照,依法生产经营。

(二)部署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每年,我局都积极部署,联合各级教育机构,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二是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确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三是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四是检查学校食堂基本条件和加工环境,食品及原料的加工、储存(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是否符合要求,清洗消毒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五是认真核查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六是检查原料采购验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非法采购和使用无标识的食用油、粉条等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范;七是认真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对检查存在问题的,立即要求其整改完善,并多次复查,直至整改到位,有效确保了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三)开展了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学校及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今年5月份,我局制定下发了《固原市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一是认真开展“五毛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以及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看企业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行为,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掺假掺杂或有毒有害“五毛食品”制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二是严格“五毛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检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者是否有健康证明,以及经营的“五毛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属于“三无”食品,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索证索票、台账建立、储存条件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三是部门联动,加大整治合力。加强了和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从加工到流通市场再到餐饮环节的全监管链条,从根本上杜绝生产加工销售“三无”及过期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教育部门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增强学生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隐患,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四是加强监督抽样。结合市局下达的“三小食品”抽检计划,将“五毛食品”相关产品作为近期重点抽检项目。其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次115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2704家,其中食品生产者2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84家,食品经营者2338家,食品摊贩158家。发现问题食品经营者151家,问题食品28335.5kg,下架问题食品27334.5kg,销毁问题食品14328.5kg,抽样11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6份,进入校园宣传59次,发放宣传品1610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部署开展了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烧烤摊点、小作坊豆制品加工不规范问题,今年3月份,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加工及销售行为、销售来源不明、“三无”产品、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加工及销售豆制品等违法行为。在整治中,要坚决取缔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非法生产加工豆制品的黑窝点。同时,进一步规范豆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购进台账和记录,督促落实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五防”设施配备,并对市场销售的豆制品进行监督抽样。目前,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加工销售豆制品的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备案证上岗,销售的产品来源可查,质量可控。

(五)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去年以来,我们着力部署,积极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农村“四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摊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依法经营,诚信意识淡薄、设施设备落后、卫生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到位,食品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区混杂、从业人员卫生不达标、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尘防蝇防二次污染设施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五是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三无”、过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防止过期食品和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农村市场。整治中,我们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食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样工作力度。专项整治中,全市上下一盘棋,以问题督查和整改为抓手,树立了张易镇等整改先进示范乡镇,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充分肯定。

(六)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去年4月份开始,全市安排开展了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固原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范围、治理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时限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固原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先后多次召开工作例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发展委员会、交通局等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了这两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我局积极行动。一是及时摸清底数,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边治理、边进行摸底调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无遗漏。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一些责任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和再明确,完善了网格化监管信息和资料,真正做到了“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二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经营者法律水平。这两年,全市四县一区市场监管、旅游部门共举办旅游景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22期,累计培训人员4000多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万多份、食品安全知识书籍3000多本,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的手提包、围裙、门帘共5000多套,价值10多万元。在网站、微信上对《宁夏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销售日常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大力宣传;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区、相关部门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食品超市、食杂店、餐饮店、农家乐证照是否齐全、公示牌是否上墙、食品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是否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健康检查、有无销售过期食品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各级旅游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景区小摊贩的管理,严格进行登记备案,与食品摊贩签订了食品安全管理合同,统一了摊贩从业者服装;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了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严格审查经营者资质,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不得进入服务区经营食品;四是逐级督查落实,进一步整改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市食安办先后多次组织市场监管、市旅游、发改委、交通运输等成员单位,开展了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再复查,确实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通过两年的整治,各旅游景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者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经营者台账建立齐全,食品原料购进渠道规范;各级管理方和经营者都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切实负起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各食品经营店、餐饮店卫生整洁干净,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农家乐突出了民族特色和地方风味,特色鲜明,专项治理效果明显,“天高云淡六盘山”的品牌形象进一步确立。

四、以台账记录为抓手,大力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一)不断完善生产经营者台账记录。针对近几年督查中发现各局使用的检查记录不规范,不统一,检查项目不全面,查找问题不深入,不具体,检查结论和整改意见简单,指导性不强,导致经营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前两年,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重申落实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通知》,今年1月份,我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检查记录的通知》,要求各局要全面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在日常检查中,要认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切实查找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点,对照《检查要点表》认真开展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中,及时公示。各县(分)局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统一印制了《食品购进凭证(台账)》、《食品销售凭证(台账)》、《肉品销售凭证》,要求其认真填写,妥善管理。

(二)加大监督处罚力度。近几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单位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作为重点,进行了大力检查和整治,对多次检查仍然存在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已办理食品违法案件40多起。市局各科室也将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大型食品超市列入督查范围,督查中发现问题严格立案查处,目前针对食品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立案3起,大型食品超市不规范经营行为立案6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加大了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办力度,开通了1233112315质量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处置群众举报问题,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求做到依法行政,守法经营

近几年,国家相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治区也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标准逐步完善。对于以上法律法规,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并印成宣传册,进街道、乡镇、居民小区、学校进行宣传和发放,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食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一)加强各级食品检测机构建设。对于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我局高度重视,近几年,通过多方争取,积极筹资,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已基本建成。投资2467万元的固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经投入运行;各县(分)局食品检测中心各投入50万元,今年将全部建成;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快速检测室各投入20万元,也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设备基本到位。在建设市场监管机构食品检测室的同时,积极筹资,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食品超市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目前,已建成24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这些检测室已经投入运行,每天能够开展检测10批次左右,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培养检验检测人员。在积极建设食品检验检测室的同时,注重检测人员的培养,前两年,我局分别举办了不同层次的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班,积极为基层监管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养检验人员。今年7月,我局又与宁夏食品检测中心协调沟通,第一批选派8名基层县局的监管人员到宁夏食品检测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检测技能培训学习。我局的计划是,9月份,再选派10名左右的监管人员到宁夏食品检测中心学习,年底前,要力争使各食品检验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工作。同时,我局将积极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经营单位食品检测人员快检技能的培训。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把住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为依法行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七、积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将抽检作为技术监管的重要举措,每年安排近2000批次的食品抽样送检任务,近3000批次的食品快速检测任务。抽样范围包括固原市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抽样品种涵盖各种预包装食品、小作坊加工食品、餐饮店自制食品、水果、蔬菜、生鲜肉、水产品、豆类等品种。抽检样品全部送自治区各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快检样品全部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进行当场检验。每年,都将儿童食品列为抽样的重点品种,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有效杜绝了假冒伪劣食品的上市销售。

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固原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生产经营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服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近几年,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逐年降低,消费者满意度大大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努力,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部署开展食品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力争使固原市食品消费环境继续改善,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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