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8/2018-63493 发文时间 2018-08-14
发布机构 固原市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府办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2号提案关于规范和引导市民祭祀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生态殡葬、文明祭祀答复如下:  

  提倡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是我市近年来殡葬工作的重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局每年从宣传引导、惠民殡葬配套、生态殡葬推行、殡葬执法管控等方面全方位加强殡葬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对文明祭祀组织领导  

  (一)成立祭扫节点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晓华担任组长、副局长尹聚仁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人为成员。坚持把生态殡葬、文明祭祀工作与其他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年清明节、十月一、年三十祭祀节点都对祭祀引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合力,确保上下联动,快速反应。  

  (二)建立安全管控联动机制。制定《固原市祭祀节点紧急情况预案》并在全市发布执行;联合固原消防支队、林业局森林公安、市场监管局、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开展祭祀节点隐患大排查,不定期对白马山公墓、固原市汉民生态公墓、程尔山公益性公墓、市区批发和零售殡葬用品的店铺、摊点以及设立的观察点进行集中现场检查,现场指导殡仪馆、公墓工作人员救火灭火、事故救援等方法演练;消防支队、林业局在祭祀高峰期在人流车流最集中的白马山公墓、程儿山公益性公墓以及森林防火区安排消防车辆和队员现场蹲守,严防火灾和其他事故发生,实现了祭祀节点平安祭祀目标。  

  二、全方位宣传文明祭祀和生态殡葬  

  (一)2018年清明节装饰宣传彩车3辆,在市区主要街道巡回宣传《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区清明节会议精神、中办国办、自治区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殡葬及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以及殡葬政策法规;印制宣传彩页6万份,以中邮专送形式向市直和县区797家单位、学校、社区、乡镇发出倡议,宣传文明祭扫、低碳祭祀、平安祭祀、安全祭祀;在设立观察点的主要路口宣传栏张贴公告100余张;从3月19日开始在市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字幕宣传标语20天,3月29日晚开始,在市电视台连续播放“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7天,在《固原日报》刊登“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2期,在《固原大城小事》、《固原微度》、《固原咨讯》等现代网络通讯发布节地生态安葬等殡仪公益短信和文明祭扫倡议书,点击量近10万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到了明显效果。鲜花祭扫、文明祭祀明显增多,市内的殡仪店铺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现象得到了遏制  

  (二)面向社会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安排殡葬执法人员负责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工作,执法人员对市区街道出售丧葬用品175家摊点及商家逐一登记并发放执法宣传彩页和提示,推动文明祭祀、优质服务、惠民殡葬活动常态化,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提升我市殡葬服务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一)市殡葬管理所、市殡仪馆以及公墓等殡仪服务单位全力做好清明节服务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在媒体和单位醒目位置公布和张贴,接受群众监督,兑现惠民承诺。仅从2018年初至今,市殡葬管理所对符合奖补条件的33名逝者家属兑付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12万元,市殡仪馆全面落实了火化费、骨灰处理、骨灰寄存、骨灰播撒等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惠民政策,共免除费用114.9万元;市殡仪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殡仪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维护了丧属权益,特别是困难群众的丧葬需求,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树立了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以移风易俗为导向,推行文明生态殡葬。在清明节优质服务月活动期间,市殡仪馆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向祭祀群众赠送鲜花6300余束,价值近2万元,推行绿色殡葬从2018年开始,规定城区2个公墓着手开辟鲜花葬、树葬、草坪葬墓区;公墓全部推行减少石材、墓碑小型化推进标准,逐步实现生态化。  

  我市在推动文明祭祀和殡葬服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距离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殡葬事业,推动全市殡葬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李宏钰    电话:1399504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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