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4/2018-83080 发文时间 2018-10-25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固原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我局在总结汲取2017年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2018年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的老旧小区详细勘察、论证,并严格贯彻落实2017年住建部组织的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专项督导意见及2018年1月2日自治区副主席、马汉成市长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方案,按照“两个锁定”(项目锁定、总投资锁定)的要求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进行了优化调整,剔除了非海绵、试点区外项目及贡献度低的项目,并于2018年4月28日提交市规委会审定。共纳入2018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改造的有幸福人家、瑞丰小区、税苑新村、山城名邸、新街口B区、南苑府邸、警民小区、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楼等15个小区,改造内容涵盖了小区给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截至目前已有14个小区开工建设,剩余1个小区(瑞丰小区)也正在抓紧完善最后的施工手续。

二是针对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建设天桥或者地下人行通道的建议。我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原计划在文化街道路改造中同步新建地下人行通道,以此缓解新时代广场交通压力。在2017年12月住建部组织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专项督导中,督导组指出非海绵化建设项目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中占比较大,占用了试点建设资金。为落实整改住建部专项督导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海绵城市建设现场会精神,将文化街地下通道工程从海绵城市项目中剔除,变更为过街天桥,由我局另行组织实施。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20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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