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3/2020-00345 | 发文时间 | 2020-09-22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
民盟固原市委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原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随着固原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自身的健康日益关注,对营养保健品的需求更加旺盛,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保健品的迷信追捧则呈愈演愈烈之势。这样就给推销老年人保健品的组织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些组织会租一些偏僻的门面房举办各类保健知识讲座、夸大宣传保健品疗效,同时让那些能说会道的推销人员为老年人“义诊”、免费“治疗”、免费“礼品”等,推销人员花言巧语使得老年人们成群结队的掉入了消费陷阱。以免费体检、专家会诊、×药品专家义诊促销活动、免费健康讲座等噱头的“诊所”此起彼伏,进去其实是几无。
针对目前固原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的现状,贵单位提出四条建议:
1.完善监管,让违规营销无处藏身。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审查涉及老年人保健品的广告内容,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商家,予以严肃查处;对于临时租用公共场所举办专家讲座的商家,应审核其营销资质;针对一些保健品销售者流动性大的特点,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时受理此类投诉案件,并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建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大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三无”产品(无保健品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地址、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流入市场;建议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巡查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对于群众举报违规销售保健品行为的线索,社区联合监管部门及时跟踪查处,让假冒伪劣保健品“无处安身”。
2.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固原市药品所联合器械、保建及监管单位,在各社区开展保健品防欺诈知识讲座。同时工作人员向参加讲座的人员发放保健食品防欺诈宣传手册,并鼓励大家向周围的亲朋好友进行防骗、反欺诈的宣传,共同抵制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3.对不良行为在公共平台上进行公示。很多保健品的虚假宣传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骗了钱就跑。对于涉事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在相关报纸、网站、电子滚动屏、公交站点及广告栏等媒体上和公共地点进行不良信用公示,防止其去别处继续进行类似违法活动。
4.子女的作用特别关键。其实子女的关爱才是重要的保健品,不能让骗子代替行孝。要帮助老人提高鉴别真伪的能力,避免轻信、误信;要鼓励老人多参加科学的健康普及活动,以正确的方式养生、治病;要常回家看看,避免让老人感到孤单,让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二、办理情况
为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原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年初开展的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对提案内容、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细化,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为主线,牢牢把握保健食品销售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多项措施并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推进老年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基本情况
我市没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市共有保健食品专(兼)营店572家。
(二)加强监管,加大保健食品宣传科普力度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经营户经营资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专柜设置、食品标签说明书、销售行为等进行现场重点检查,重点围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价格欺诈。
二是强化微信监管。按照“一所一群、一户(企)一人”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交流群,快捷交流沟通。监管人员即时发布监管信息,把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个食品经营单位,让上级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在基层一线落地。及时在微信群发布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大家学习,适时发布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示。
三是强化专区销售。做到“二有”,即:专类有专区,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杜绝与饮料、酒类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冷藏有专区,对温度控制有要求的益生菌类、鲜蜂王浆类、部分软胶囊类保健食品不得常温放置,需要进行冷藏放置。
四是强化科普宣传。要求经营户张贴警示语。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随便张贴促销标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讲,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中老年群众讲述了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的区别、大众对于保健食品的认识误区,并详细讲解了购买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及常见的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陷阱。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在固原市新时代超市、新百超市大电子屏播放科普宣传视频。
五是强化人员培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会议、培训、行政指导、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特殊食品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六是强化示范引领。在每个监管所打造了主体责任意识强、经营规范程度高、质量安全落实好的特殊食品经营户作为样板,以样板点引领整体提升,以示范促进规范。
七是强化约谈机制。针对在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的供货方索证索票不全、陈列贮存不规范、夸大虚假宣传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特殊食品供应商、销售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八是打击非法会销行为。严厉打击围绕以老年人等特定人群为主要销售对象的非法会销行为,向13家宾馆下发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告知书》,并告知宾馆租用场地销售保健食品的危害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86家次,规范了572家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并张贴了“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警示语,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特殊食品供应商、销售单位责任人集中约谈1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7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督查通报1份,调解投诉举报2起。
(三)存在的问题
保健食品已成为人们特别是老年人青睐的必需品,但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治疗疾病等功能。
一是保健食品监管法规体系尚不完善。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配套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未出台,执法查处存在较多困难。
二是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多、小、杂、散”。《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将有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视为保健食品经营者,而由于保健食品的普遍性特点(如功能饮料红牛、乐虎等都是保健食品),人们习惯性的认为是普通饮料,几户所有的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都在销售,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的现象。
三是保健食品经营方式向私人化、隐蔽化发展。如今,保健食品销售模式日益多样化,新涌现了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多种方式。网络销售门槛低,监管部门难以对相关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查,消费者也无法在购买之前对其质量进行验证。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方式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易形成监管盲区。
四是保健食品夸大功效宣传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经营者为求量牟利,猛炒概念、夸大宣传销售。但由于是面对面宣传,无相关影视、纸质宣传资料,查处难度大。
五是类保健食品混淆市场。一些食品虽然未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由于其产品名称、剂型、食用方式与保健食品相似,这些产品游离于保健食品监管范围之外,被不法商家利用,打擦边球,甚至以保健食品的名义宣传销售,误导消费者。
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引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严管保健食品,严打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升全市保健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提升社会公众对保健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人民群众健康护航。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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