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0/2021-00068 发文时间 2021-09-24
发布机构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医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振兴我市中医药事业,特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符合中医药传承创新特点的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建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机构。到2022年,实现县办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为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中医类专业招收比例。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2年,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100名以上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150 名以上中医全科医生。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遴选10类30项中医适宜技术面向基层推广。

3.完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施“互联网十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建设固原市中医药数据中心,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基层中医馆与中医药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加强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

4.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完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提升优势(重点)专科服务能力,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开展中西医结合诊治。做优做强针灸推拿、骨伤、肾病等专科专病,形成一批中医药诊疗优势明显的重点专科。推广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建立中西医结合防治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5.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推动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加强中医机构治未病中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普及起居调养、药膳食疗、情志调节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养生保健方法。

6.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打造一批中医特色康复机构,加强中医医院康复中心(科)建设,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到2022年,二级以上中医机构设置中医康复中心(科),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

7.实施中医药养生保健行动。建立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与现代高新技术产品相结合,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一批中医药文化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三)大力推动中药材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8.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着力构建六盘山区中药材种植带,优化道地药材产业发展,形成以完善标准体系、保护商标、地理标志和开展信誉评级相结合的道地药材保护机制,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鼓励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和供应保障平台,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初加工和仓储物流中心。

9.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加强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建设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完善中药材重金属、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管理。严禁硫熏染色、掺假增重。

10.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深入挖掘传统特色炮制技术。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加强中成药质量控制,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建立对生产、交易、使用的中药材抽样检验和定期公示制度。建立中成药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11.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优化医疗机构运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争取在3年内完成30个特色中药制剂备案。加强中药生产企业培育发展,支持企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研制符合国家规定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和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的中药新药。支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

12.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依法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的责任追究,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违法行为。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中药企业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3.改革中医药教育模式。建立以名老中医药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实施“读经典、早临床、跟名师” 的教学模式,提高中医学专业中医经典课程比重。强化中医药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14.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充分利用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重大科研平台等,培养优秀骨干中医药人才。完善师承教育管理,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先选优等挂钩。继续实施中医药专家师带徒项目,经国家认可的师承教育继承人,符合条件者可按同等学历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立中医专长人员考核制度,对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组织进行考核,合格人员经注册后纳入中医医师管理。

15.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加大对中医药人才支持力度,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名中医表彰奖励制度。各种表彰奖励评选向基层一线倾斜。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16.扎实做好中医药宝库挖掘和传承。有计划、有步骤对中医药文物、文献、古方、单验方进行收集、整理。对我市当代名中医临床经验和民间特色诊疗技术进行系统性发掘整理及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活态传承,数字化、影像化记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和老药工传统制药、鉴定及炮制技术。在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选修课,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

17.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研究。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开展大宗优势中药材种质遴选、生态种植、质量控制、产地加工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中药新药创制研究,针对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领域梳理筛选经典名方、名医临床验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进行二次开发,研制疗效显著的中成药。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改革完善中医药科研组织、验收和评价体系。

18.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以中阿博览会为平台,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健康服务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机构成立境外健康服务区,提供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组织中医药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扶持优秀的中医药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经营。

19.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保护与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医药机构能力建设,开发少数民族特色医药制剂,开展少数民族医药验方挖掘和技术传承,促进少数民族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六)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20.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使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逐步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加大对中医药支持力度。适时将符合行业规定、治疗方式规范的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探索将符合规定的部分中医药防治具有特色优势的慢性病病种纳入按人头付费范围,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符合医保规定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治疗性医院制剂和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

21.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建立自治区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配套措施。各级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中药材产业发展协调职能,各县(区)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二、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本实施意见实施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完善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设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三)加强宣传报道。加大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提高中医药社会认可度,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持续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更好的解决途径,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服务水平。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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