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5/2024-00017 | 发文时间 | 2023-11-16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相关情况的报告 |
市政府督查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很明确,教育部门不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托育机构管理的职责部门,并且国民教育体系中也不包含3岁以下婴幼儿的教育。
因此,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关于加快建设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议”不应属于教育部门办理和答复的提案。我们建议该提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和答复为妥。
至于该提案内容中“在新建或改扩建的幼儿园时,同步配套婴幼儿普惠性托儿所”的建议,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政策依据支撑,并且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条件还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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