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7/2024-00050 | 发文时间 | 2024-10-1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公安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固原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
杨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固原市公安局围绕城市校园上下学时段拥堵、单一商圈交通拥堵、集中出行交通拥堵“痛点”,对主城区部分道路路口红绿灯等进行改造,进一步完善主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实施“疏堵提畅·智慧交通”项目,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认真学习全国、全区电动车管理先进方法和总结历年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聚焦源头管理、违法整治、宣传教育、联动协作等多环节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道交委多次组织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召开联席共同研究探讨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对策措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全方位推进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坚持每周向市场监管、工信部门抄告全市电动车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明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市场准入,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联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电动车运营店、修理店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查销售记录、看库存电动车、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等方式,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组织警力深入饿了么、美团外卖、邮政局、建筑工地、学校等使用电动车集中的公司和单位开展调研和排查,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电动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文明参与交通。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实行“带牌销售”“分区销售”,共设立固定挂牌点96个、流动挂牌点31个,带牌销售社会代办点113个,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常态化、规范化、便利化。目前,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97802辆,其中正式号牌31587辆、临时号牌66215辆。
三是强化违法整治。根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固定岗检查、流动岗巡查、集中部位突击整治”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及时清理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而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车”,加强重点路段、广场、商业街区的巡逻频率,重点查处电动车随意横穿道路、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纠、依法管理”。联合治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排查劝导小区内电动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停放楼道内充电及“飞线”充电等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8246起,清拖“僵尸电动车”2336辆,累计劝导群众11.3万余人次。
四是健全管理措施。目前,自治区层面已着手通过立法对电动车管理予以全程规范。固原市政府下发了《固原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公安、应急、工信、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均制定了各分管口工作方案及通告。同时,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电动车销售网点粘贴了告知书,明确告知群众驾驶非标电动两轮、三轮车需考取摩托车驾驶证D证,低速四轮电动车需考取C2驾驶证,并严格考试准入和驾驶员技能培训。
五是优化交通组织。结合城市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在争取政府支持,部门协调支持下,对道路进行改造,在交通路口优化交通组织,完善警示提示标志,规范施划电动车停车区域,对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推动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有地可停”。今年以来,累计设置单行道2条,渠化路口施划标线279.77平方米。
通过实施“疏堵提畅·智慧交通”项目,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但距离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以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为抓手,积极推动形成“政、警、企”共建合力,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切实强化科技赋能,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一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销售环节。积极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制度,设立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与品牌代理商签订带牌销售责任书,推动带牌销售点规范运作。常态化联合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依法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接、未获得3C认证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动车销售门店等销售主体监管,把好产品销售质量关。二是增设非机车道,科学分配路权。完善城区道路设置和非机动车道路网络,优化电动车通行条件。将城区道路通过增设非机动车道、专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措施,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畅顺、便捷群众出行。三是聚焦事前预防,保障交通安全。对交通违法、事故多发路口加强预警劝导,在重点时段、路段有针对性投入警力。密切关注骑手、学生家长等特殊群体,督促各外卖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处闯红灯、不戴头盔、电动车超员、非标电动三轮车载客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电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四是坚持宣传先行,强化安全教育。立足“主阵地”,找准“发力点”,久久为功主动作为,强抓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文明交通意识养成。从实际案例出发,深入宣讲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迫性与必要性,从源头上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参与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固原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9日
单位及联系电话: 固原市公安局 0954-20680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