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7/2024-00056 | 发文时间 | 2024-09-2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公安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固原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
杨国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车辆通过穿越村庄的国道、省道路段的安全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照杨国智代表提出的在村庄路段两端增设明显的警示语牌、村庄路段进行区间测速(车速按40千米每小时设计)、村庄路段的中间部位隐蔽处增设测速器(限速40千米每小时)、村庄路段的两侧严禁设置障碍物和停放车辆、修建村庄路段两侧树枝等意见建议,固原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认真研究对策,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车辆穿越村庄的国省道交通安全。
一是完善优化交通安全设施。积极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财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持续加大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密度,以国省道、农村道路专项整治和主题教育为抓手,统筹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力量,对全市境内1.04万公里国省道及农村道路进行排查治理,在穿越村庄的国省道路段设置标志标牌1690块、增设爆闪灯1040个、设置警示桩557根。建设测速降速设备7处、支路路口安装减速带4672.12米、安装国省道中央护栏13054米、安装护栏729.8公里。
二是改善次干道交通通行环境。全面排查、清除通视三角区内障碍物及农村平交路口通视三角区内影响行车视距的树枝、广告牌等,通过采取修剪、移除树木、拆除广告牌、禁止在视距三角区内及穿村过镇国省道路两侧停放车辆、摆摊设点等措施,及时清除影响驾驶员视线的绿化树木等障碍物,督促相关产权单位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健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安委办、道交委协调牵头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劝导、宣传、排查作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分区域、分类型、分层次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群众安全意识教育。在“全覆盖”宣传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特点,通过进文化广场、田间地头、“进村入户”“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教会人民群众识别各类交通标志标牌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乡村公路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并时刻留意路况,在路口、弯道、行人较多的区域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村及国省道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我市农村及国省道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最后,真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固原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9日
单位及联系电话: 固原市公安局 0954-206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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