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7/2024-00238 | 发文时间 | 2024-10-16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提案答复的函 |
杨建军 陈景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固原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要求,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新培育农民合作社13家、家庭农场62家,全市累计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788家、家庭农场3413家,带动8.41万户农民共同致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政府推动促发展。市委、市政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先后纳入《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固原市“十四五”特色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固原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7年)》,并积极争取将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列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县,从政策措施、项目扶持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强力推进,有力的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2024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257万元,支持全市112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是能人带动促发展。我们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各类“能人”实力强、门路广、懂经营、会管理的优势特点,支持其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一家一户的小农户组织起来“抱团发展”,实现“合作有收益、产业得发展、农民能增收”的多方共赢局面。今年以来,先后累计举办新型经营主体专题培训班4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及骨干128人进行培训。目前,全市各类“能人”牵头组建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808家,占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总数的64.8%,其中村组干部牵头组建的农民合作社104家;从事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达到1423家,占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总数的51%;统一销售农产品和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达8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1073家,占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总数的38.5%;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59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80家。
三是机制驱动促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在产业联农带农促增收上大胆探索,打造了龙头引领、村社联建、合作共赢、托管服务等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模式,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龙头带动型。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品牌化经营,带动广大农民参与特色种养、产品加工、订单销售、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发展,让农民分享到了产业增值收益。比如,泾源县针对当前肉牛市场行情不景气的现状,创新建立了“135”联农带农促增收机制,将补贴资金由养殖端转向加工端、销售端,依托源牛(宁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养殖户向定点回收企业交购1头肉牛,给回收企业奖补300元、养殖户500元;屠宰加工企业屠宰分割1头牛,给加工企业奖补350元(屠宰加工企业对交购肉牛的养殖户每头反补50元运输补贴)。全县共征集7家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和育肥龙头企业,组建了回购加工肉牛联合体,并印制肉牛回购二维码向全县所有养殖户张贴,让群众不出门就能卖出牛而且卖出好价格,极大地提振了肉牛养殖户信心,缩短了肉牛补出栏循环周期,全县肉牛屠宰数量由去年的2300头提高到6000头。二是村企(社)共建型。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农户”经营模式,把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起来、把广大农户联起来,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了各经营主体利益均衡发展。比如,隆德县神林乡神林村花菇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园区,引进华蕈(xùn)(宁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公司+村集体+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推动菌菇基地村企共建、生产联营,在园区建设上,由村集体流转本村116户农户500亩耕地,统一搭建钢架拱棚和日光温室163栋,其中华蕈公司改造提升138栋;在菌棚经营上,村集体经营25栋、公司经营102栋、当地农户经营36栋;在收益分配上,村集体收益325万元(温棚租赁费125万元、菌棚经营收益170万元<每栋收益6.8万元>,支付土地流转费30万元<每亩流转费600元>)、公司收益(菌棚经营收益693.6万元,支付温棚租赁费125万元<钢架拱棚每亩租赁费3300元、日光温室8000元>)、农户收益200.8万元(菌棚经营收益244.8万元,支付菌棚租赁费43.2万元<华蕈公司对菌棚改造提升后以每亩1万元返租给农户,每栋棚面积1.2亩,共计租费43.2万亩;菌棒及菌棚租赁费均由公司赊欠,菌菇统一销售后扣除>),实现了村、企、农三方共赢。三是股份经营型。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村集体)”经营模式,村集体、农户以土地或现金入股经营主体,建立了“租金保底+盈余分红+务工收入”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农民收入。比如,原州区新星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建立“租金保底+盈余分红+务工收入”长效联农机制,引导当地68户农民将676亩土地入股合作社,统一配套节水灌溉,发展优质张杂谷种植,在每年支付保底租金的基础上,根据当年盈余开展“二次分红”,实现了土地流转有“租金”、参股经营有“红利”。2023年,合作社支付土地租金20.28万元,户均2982元;盈余分红28.79万元,户均分红4234元,两项合计7216元。四是合作共赢型。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外接市场、内联农户的载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优惠或免收服务费用的方式开展服务联结,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营销、仓储物流、订金预付或贷款担保等各类服务,带领农民发展特色农牧业,实现抱团发展、共同致富。比如,原州区彭堡镇宏科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提供“七统一”服务,构建了“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组织模式,带动54户社员发展蛋鸡养殖19.7万羽,年产鲜鸡蛋3700吨,年营业收入达到1700万元。在合作社的带动服务下,入社社员在养殖蛋鸡每户年收益10万元的基础上,合作社以每羽低于市场价0.2元为统一社员提供鸡苗,每年为社员户均节省鸡苗购进成本730元;以每吨低于市场价300元的价格统一购进饲料,每年为社员户均节省饲料成本9670元;通过统一粪污处理,年收贮腐熟发酵畜禽粪污8100m³,每年社员户均收益2万元以上,以上四项每年为社员户均创收3万元以上。五是托管服务型。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采取“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市场方式向托管主体购买所需的生产服务,围绕耕种防收等实行单环节、多环节、订单式生产托管服务,把农田放进“托管班”,使当地农民有了自己的“田保姆”,既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和土地无人耕种的矛盾,又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比如,原州区玉全农机作业公司针对外出务工家庭土地无人耕种现状,采取“统一耕种、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全程托管服务,托管服务面积7.73万亩,服务农户1000多户,解决他们了外出打工土地无人耕种的后顾之忧,实现了“生产收益有保证、打工种田两不误”。
四是典型带动促发展。按照“先抓试点、培育典型、示范推广、以点带面”的思路,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星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全市创建各级示范社49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4家、区级示范社88家、市级示范社89家、县级示范社274家;创建星级家庭农场229家,其中:四星级家庭农场80家、三星级家庭农场28家、二星级家庭农场121家。在去年打造了“原州区彭堡镇宏科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今年又培育打造了“原州区伟伟家庭农场”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全市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五是择优培育促发展。我们通过建立“四项机制”,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培育体系,培育一批利益联结紧密、带农效果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有机衔接。一是建立资质评估机制。对于承担实施财政扶持项目的经营主体,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从资产情况、经营水平、带动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以确保项目实施主体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将经营主体的联农带农促增收实效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对带动效果好的给予扶持,对带动效果差的,取消相关政策扶持,各县(区)要制定联农带农效果评价细则。三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沟通,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对279家因无实质经营活动的“僵尸社”“空壳社”及时清理注销,对5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市级示范社和三星级家庭农场评定资格。四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和动态监测制度,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星级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对119家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69家四星级家庭农场因经营不善、带动能力不强的取消认定资格或降低认定级别。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水平,强化联农带农能力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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