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1/2018-63430 发文时间 2018-08-14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府督查室: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完善企业管理,打击、治理“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来,我市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各项政策狠抓治欠保支工作,结合实际先后印发了《固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开展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企业欠薪预警、预防及处置工作方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审批监管程序,明确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加大综合治理、联合惩戒力度,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农民工现场维权公示、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对落实制度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不及时的企业,采取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限制招投标、清出建筑市场、降低资质等方式对予以联合惩处。逐步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长效机制,2016年以来欠薪案件数量、涉及人数、金额及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等突发事件数量逐年下降,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我市始终把治理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实行一把手工程,及时调整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我市保障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我市开展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欠薪案件办理效率。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相关通知要求,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排查治理工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公等方式,指定专人负责转办案件调查处理,加大重大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欠薪案件办理效率。特别针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重点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部门联动、现场办公等方式进行查处。例如,固原精英国际花园项目因资金链中断拖欠农民工工资,先后两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我市及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公安、人社、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政府担保贷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底等措施,共为700余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800余万元。

(三)突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我市突出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工作,加大源头整治,联合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管,2018420日至510日,市人社、住建部门联合成立4个执法小组对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在建工程项目64家,共发现问题6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书35份,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13个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整改,建筑行业用工管理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

加大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我市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公、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形式,及时发现隐患,从严落实责任,加大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由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的同时,采取建筑工程开工前必查、接到投诉举报必查、发现问题隐患必查等方式加大日常巡查力度。2017年以来,针对发现问题下发限期责令整改书18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3000元,对未按责令整改执行的5家违规企业通过固原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了社会曝光公布,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记不良记录一次并提高保证金收缴比例的处罚,有效提升了各用人单位保障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意识。

三、存在困难

近年来,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恶意欠薪”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但因政策导向,“恶意讨薪”行为有所抬头。一是“恶意讨薪”证据收集困难。出现“恶意讨薪”通常都是层层串通的有组织的行为,在用人单位难以提供充足证据时,调查取证困难;二是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秩序规范困难。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工期短、流动性大,且常见一个工人可能同时在几个工地兼职,或因工期要求从其他工地抽调工人进行短期突击等情况,更加大了劳动用工管理难度;三是劳务公司规模小、资金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受经济发展限制,固原市注册劳务公司少,且规模和资金少,许多工程避免不了由自然人承包建设,经常出现“包工头”挪用资金后,避而不见,造成拖欠工资金额认定困难;四是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材料费等情况呈上升趋势。因政策导向问题,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力度加大,处理时效提高,许多分包企业、劳务公司、“包工头”等借政策导向,自己在幕后组织部分工人以拖欠工资为由讨要工程尾款、材料费、质保金等费用;五是拖欠工资证据不足,调查取证困难。许多工人进场时通过口头协定工资待遇等问题,经常因价格或工量计算等原因出现纠纷矛盾,却无工资欠条、结算单据等相关证据,加之工程领域用工价格没有统一标准,难以进行调查核实;六是司法衔接还存在困难。欠薪案件处理过程中常常因为相关责任人避而不见,造成取证困难,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无法有效对此进行处置,而司法立案却要求证据充足、手续齐全才能移交,严重延缓了案件办理效率。七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编弱。近年来,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日益繁重,原有编制人数在讨薪高峰期难以满足工作需求,而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内容多,但权限较小,大部分行政处罚均是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执行,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

我市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源头预防、动态监管、联合惩戒等措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用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办公、联合惩戒等手段方式,特别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处置,进一步提高欠薪案件办理效率和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二是强化源头整治。继续加强建筑领域欠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检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切实提高“六个率”,规范建筑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抓根堵源,减少欠薪案件的发生。

三是提升执法力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执法机构建设,加大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设备、人员配备、专项经费等方面保障,切实提升我市劳动保障执法工作效能。

四是从严问责查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或不作为等原因引发重大欠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是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根据部门职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进行联合惩处,加大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惩戒力度,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及单位:固原市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局(0954—2075933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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