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6/2022-00065 发文时间 2022-06-30
发布机构 固原市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水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固原市水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洪建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清水河流域10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水河是黄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六盘山东北麓的固原市原州区的黑刺沟,由南向北纵贯宁夏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的大部分地区,于中宁县泉眼山入黄河。干流总长320公里,全流域面积14481平方公里,自上游至下游,流经固原市原州区、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同心县、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卫市中宁县和中卫市沙坡头区,共6个县(区)。

一、清水河防洪治理现状

(一)河道防洪现状。

1.黑刺沟至开城段。长约9公里,为河流源头,该段河道宽度2米左右,黑刺沟以下河道宽度10—20米,主流常年基本稳定。

2.开城至沈家河水库段。该段河长30.1公里,为粉土质黄土河床,河宽最窄13米,最宽250米。该河段行洪频率较高,沿线河道宽度变幅较大。该段河道纵坡较陡,岸坎较高,洪水均位于河槽以内。

3.沈家河水库至长山头水库段。该河段长247.8公里,河宽40—80米,为砂壤土河床,河道属典型的蜿蜒型河道,主河槽呈弯曲形,深槽紧靠凹岸,边滩依附凸岸,凹岸冲蚀,凸岸淤长。该段为黄土丘陵区下切河道,河槽下切较深,岸坎较高,洪水威胁主要是对河岸的淘刷不涉及河道外淹没。

4.长山头水库至入黄口段。该河段长29.4公里,河床要由卵石、粉土、粉细砂构成,河宽60—200米,两岸地势较为平坦。其中长山头水库坝下约8公里段进入峡谷段,河宽30米,主流常年基本稳定;中卫宁公路至杨营(七星渠渡槽以下290米)长0.85公里,河宽约60米,两岸河坎高度约16米,河岸顺直,水流集中,河岸较为稳定。

(二)防洪治理现状。

1.固原市原州区段。黑刺沟—开城公路桥段河道长约9公里,沿线河道宽度较小,无人为开发痕迹;开城公路桥与海原县交界段属于清水河中游,河道长39.4公里,已按20年一遇标准完成治理。原州区段防洪治理工程于2012年、2013年、2015年、2018年第一批及2020年第二批共5个年度进行了治理,累计布置护岸工程89处,总长60.29公里。

2.中卫市海原县段清水河过境段。全长125公里,其中,左岸河道长度为125.475公里,右岸河道长度为38.591公里,扬黄灌区为主要保护对象。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海原段2013~2020年已建防洪工程护岸长度35.17公里,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

3.吴忠市同心县段。境内河长73公里,主要保护对象为城镇及扬黄灌区,同心县域内清水河防洪工程从2014年至今己建防洪护岸约142.8公里,已按20年一遇标准完成治理。

二、规划治理情况

清水河属山区性河流,主要受山洪影响,洪水时水位暴涨暴落,冲刷河岸,沟道普遍存在岸坎塌落现象。清水河经过“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十年的治理,主要防洪体系基本完善,但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流域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河道来水来沙条件的改变,河势变化将进一步加剧,若不加快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特别是坍塌段的治理,对河道两岸城镇、村庄、农田的防洪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切实加强清水河生态保护治理,自治区水利厅牵头编制完成了《清水河综合治理规划》该规划于2020年6月25日由自治区水利厅宁水计发〔2021〕22号文件印发执行。

(一)规范治理范围。《清水河综合治理规划》规范治理范围为宁夏清水河流域内,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作为边界,河道干流为规划核心区,规划完善防洪体系、水生态修复工程及智慧河流体系建设;流域内其他支流及关键影响区为规划关联区,规划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及水文化建设工程。

规划治理目标。2025年,通过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清水河“防洪保安全、生态有改善、水质不超标、文化有传承、管控有保障”,把清水河打造成为“安澜的河、宜居的河、健康的河、文化的河、智慧的河”五位一体幸福河,助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按照防洪标准中政治、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常住人口或当量经济规模指标分析,根据宁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本次规划固原市城区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同心城区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原州区头营以下扬黄、引黄灌区段以及乡镇镇区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在已有工程的基础上,整治河道,治理险工险段,有效减少大量塌岸带来的损失,减轻河道险情,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能力,保障标准内洪水防洪安全。

规划年限为2021年—2025年。

(三)规划治理工程。按照防洪对象保护要求,在已有工程的基础上,确定防洪体系建设方案。

1.源头区水源涵养段。清水河源头至二十里铺段重点通过封山育林、封坡育草,制止毁林毁草、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和陡坡开荒,加强源头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

2.城镇提升段。2012年以来,清水河防洪工程已经过较为系统的治理建设,固原市原州区已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治理,同心县城)、沿河两岸扬黄灌区、七星渠以下卫宁灌区段已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治理,一般乡村、农田段已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结合清水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城市段(固原市城区段和同心县城)进行提标建设,其中固原市城区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同心县城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控制河道崩岸,形成以护岸为主控制河势的防洪体系。充分结合生态和城市景观,减少硬质挡墙护岸,提高河流横向连通性。依托既有省道、乡村道路,充分利用现有护岸工程布置巡河道路。

3.乡村郊野防洪治理段。对清水河沿线对塌岸、迎流冲顶、淘刷可能发生破坏的堤岸及村庄、农田等重点防护段进行岸坡砌护和高边坡治理。

(四)资金筹措与实施安排。

1.资金筹措。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级政府的水利、环境专项资金投入,配套县级财政投入,在充分利用政策空间,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环境项目投资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

2.实施安排。根据清水河流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综合规划项目安排,按轻重缓急于2025年前实施完毕。其中:一是固原市(原州区)防洪工程。布置徐河三队1号、旧补湾等护岸工程10处,总长5.55管理,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高边坡治理13处,总长7.9公里;新建巡河路长8.47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提升改造河道巡护道路长53.22公里,路面结构由砾石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总投资1.05亿元;二是同心县防洪工程规划在王团、丁塘镇、河西镇布置护岸工程5处,长2.公里,防洪标准50年一遇;2处支流入河口整治,长1公里;高边坡治理总长21.4公里。新建巡护路160公里,路宽8.5米,硬化7米,沥青路面;改造护岸顶巡护道路24.6公里,路宽8.5米,硬化7米,沥青路面;新建横向连接道路14公里,路宽4米,硬化3米,泥结石路面。规划总投资3.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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