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86/2023-00086 发文时间 2023-06-12
发布机构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现就马正红赫丽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有已建成两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分别是万和小区和原州府小区,其中:万和小区停车场建设充电桩7个;原州府小区建设充电桩8个,平均每日充电车数一到两辆,利用率不高。目前,清水河首创公司旁停车场正在建设充电桩10个,预计六月中旬建设完成,并且该公司预计2023年在市区停车场投放慢充300—500台、快充200—300台充电桩经调研了解,我市大部分小区内只是配套或增加建设了电瓶车充电设施设备,并未建设新能源汽车相关充电设施设备。

二、存在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正广泛走进市民生活,充电基础设施也随之成为群众关心的民生事项。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充电桩建设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建范畴,同时也属于重资产行业,因其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企业短期难见效益,导致只能谨慎投资或观望。我市也尚未制定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也未明确相应奖补政策,不利于激发社会资本、调动市场力量,以及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进程。

(二)设施建设总体滞后。一是新能源车保有量较少。截至目前,固原市现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353辆(小车1074辆,大车279辆现有大型新能源汽车充电站6个(固原市区4个、西吉县2个),多为小型充电站,充电站内充电桩数量有限,主要存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充电桩数量失衡,充电桩分布点位少、不均匀,充电桩管理、维护失控,充电桩建设资金昂贵等问题,这些诸多因素也成了掣肘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充电收费标准不明确,目前只是参考行业收费标准暂行。三是目前已建设的充电桩均为社会投资,在停车场内投放建设,没有相关的具体 的管理措施及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现实问题,经听取多方意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制定建设规划,健全设施体系。一是加快制定及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科学布局。二是全面统计我市新能源汽车情况,如保有量、车流量、车辆类型等,保持对车辆变化情况追踪,灵活动态调整车桩比要求,科学引导充电桩建设。三是将现有充电站相关信息纳入统一平台,方便新能源车主在市内公众平台随时随地可查询到电桩位置及使用情况,就近充电续航。

(二)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监管。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落实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政策。针对新建充电桩的停车场,我单位也将在行业管理规定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加强充电设施用地保障。建议各县(区)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用地要求,并将其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鼓励和支持利用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充电设施建设。

(四)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等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并充分考虑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设置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0954-2670007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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