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24-00093 发文时间 2024-08-09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申报宁夏“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关于申报宁夏“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升我区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根据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地方申报窗口进行申报;推荐申报的,由个体工商户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征得个体工商户同意后填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部门推荐表(附件2)进行推荐。在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时限

2024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凡是入选我市“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信用监管、纳税和社保等信息统一进行判定,可通过“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分型结果),均可对照《宁夏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附件1)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型”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

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申报认定为“名特优新”四类中的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分类来源。被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优先入选。

四、有效期和评估确认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7月底前通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要在变更后及时报告。认定部门审核信息报告,并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否继续符合分型和分类基础标准进行确认。对已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认定。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发现已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自主申报过程中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认定的,撤销认定。个体工商户自被撤销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培育政策

对认定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数据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共享,提高品牌认知度。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将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预授信等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支持,推动解决融资难题。

1.对“知名”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

2.对“特色”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安排特色产品展示宣传;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及产品线路推广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参加消费季、美食节活动等。

3.对“优质”个体工商户加强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等。

4.对“新兴”个体工商户加大互联网经营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流量支持,优化各项服务措施;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申报过程中有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2027577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0954-2068993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0954-2080859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3014423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6016170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5013122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7012285

附件:1.宁夏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

2.宁夏“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部门推荐表

3.“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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