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30/2023-00144 发文时间 2023-04-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台10条措施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台10条措施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

为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近日,固原市审批局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方面出台10条措施,全面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审批服务环境。

整合企业开办的各环节,将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零费用”3小时内办结,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五枚印章一套。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企业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在全区范围内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向住所登记机关申请增加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即可。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变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审批,让企业“领照即开业”。

对药店、餐饮、酒店等15个行业审批事项涉及的多个许可证实施物理打包,实现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集成一张载明各单项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者,变更后原事项保持不变。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指导实现“个转企”登记,对转型企业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事项没有发生变化的,许可证继续沿用,许可证到期后,重新申请换发。允许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时间可延长至3年。申请人不再填写申请表,现场口述拟用字号名称及登记事项,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口述申请事项,将相关登记信息录入登记系统,打印出相关表格交由申请人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后,当场核准予以发照。对不涉及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的经营性用房,全面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申请人无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仅需填报一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即可办理登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纳入简易注销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建立容错机制,推动市场主体便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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