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2/2023-00136 | 发文时间 | 2022-12-2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固原市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情况处理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1号)“三、《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11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第二十五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一)累计2次迟到或答应参加评标后又不参加,且未及时告知相应网络终端的”规定,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对固原市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5月17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郭文宝(中卫副场专家)2022年5月6日在“彭阳县2022年农村饮水返乡入户工程”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3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郭文宝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2.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6月20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杨爱林(石嘴山副场专家)2022年6月13日在“西吉县兴隆希望小学周边道路工程”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杨爱林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3.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6月27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扈建刚(石嘴山副场评标专家)2022年6月22日在“隆德县天桥至马儿岔四级公路工程”评标中缺席,累计缺席3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扈建刚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4.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6月27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贺建刚(银川副场评标专家)2022年6月24日在“彭阳县2022年农村公路隐患处治及养护新增排水设施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缺席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贺建刚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5.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7月13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王华(固原主场评标专家)2022年6月27日在“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人工造林调增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6.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7月13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魏红(自治区副场评标专家)2022年7月4日在“彭阳县第一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魏红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7.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8月22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何党庆(中卫副场评标专家)2022年8月18日在“西吉县‘十三五’劳务移民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评标中缺席,累计迟到1次、缺席1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何党庆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8.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8月22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杨孝祖(中卫副场评标专家)2022年8月18日在“西吉县‘十三五’劳务移民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杨孝祖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9.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9月14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张丽(吴忠副场评标专家)2022年8月31日在“西吉县葫芦河白城至袁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含勘察)”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1次、缺席1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张丽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0.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9月14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陈梁柱(自治区副场专家)2022年9月7日在“隆德县龚岔经好水至观庄公路”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陈梁柱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1.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9月14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马子力(银川副场专家)2022年9月8日在“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评标中缺席,累计迟到2次、缺席1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马子力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2.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5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李静(石嘴山副场专家)2022年9月19日在“隆德县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评标中缺席,累计迟到1次、缺席1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李静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3.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5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郭晓宝(银川副场专家)2022年10月11日在“彭阳县2022年罗洼乡寨科村、马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郭晓宝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4.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5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陈 静(银川副场专家)2022年10月12日在“隆德县2022年张程乡赵北孝村和李哈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陈 静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5.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5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贡世强(石嘴山副场专家)2022年10月17日在“彭阳县古城镇皇甫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2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贡世强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6.按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5日报送的专家出勤、遵守纪律情况记录,杨素静(吴忠副场专家)2022年10月18日在“隆德县张程乡道路建设暨巷道建设项目”评标中迟到,累计迟到4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规定,暂停杨素静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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