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3-03249 发文时间 2013-06-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区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区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3〕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区房地产市场突发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固原市区房地产市场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房地产市场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因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过程中引发的群体上访、重大突发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最大程度地减少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步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房发〔2012〕2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固原市区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包括:因房屋征收、延期交房、以房顶帐、一房两卖、违规融资、房屋质量、销售价格、预售资金收交和使用、拖欠工程款,以及合同欺诈、企业破产倒闭等行为导致被征收人、购房人或者其他集体和个人发生群体性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处置工作要求履行各自职责,既强调统一指挥,又注重协调配合,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依法、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房地产市场风险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群防群控。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避免造成失控和混乱。发生突发事件后,各部门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组织、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能力、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处置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固原市区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物价)、中国人民银行固原市支行、市银监局、市信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市区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法,提出处置方案,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和处置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召集紧急会议;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负责对突发事件提出具体的处置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等问题;

  房屋征收部门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房屋质量等问题;

  市规划局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小区规划管理等问题;

  市发改委(物价)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房屋价格及涉及收费等问题;

  市工商局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商品房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

  市公安局牵头处理可能出现的集会、围攻、阻拦交通、毁坏公私财物等行为,对涉及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处置工作;

  市人民法院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诉讼程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积极做好来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尽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有效控制不稳定因素;

  中国人民银行固原市支行和市银监局依法组织相关金融机构牵头处理群众投诉或者反映挪用预收款或者抽逃资金等问题。

  四、应急启动

  1.发生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和最先获悉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或机构,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

  3.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处置工作组,研究风险处置方案,及时组织现场调查与处置,并在2个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发现不稳定因素或涉稳事件苗头后,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

  2.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3.指挥协调。处置工作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六、应急结束

  处置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决定宣布应急结束,同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处置工作组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的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采取措施和处置结果等。同时,针对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措施、风险预警体系,并提出修改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按职责分工,落实专人,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2.强化事前控制。各部门要加大对可能引发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发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同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加强处置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信息、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处置突发事件。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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