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6-14839 | 发文时间 | 2016-07-04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我市安全和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二、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本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学校、家庭等多个方面。全市有危险化学储存单位1家;经营单位83家;运输单位3家(运输车辆25辆),每天过境危货运输车辆3-5辆。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可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离事故现场500米内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较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的伤亡或物品的损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1000米外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域和波及区域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驻固武警部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市质量监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有关县(区)政府。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县(区)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2、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灾难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事故灾难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市工信局:积极配合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商务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上传下达事故及救援情况,监督检查各县(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6、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灭火扑救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8、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管置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的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9、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定点医院对受伤人员进行专业治疗,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贮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10、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污染事故检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环境污染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市运管处: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3、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
14、市发改委、民政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5、武警部队:积极配合驻地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为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情况,传递信息,及时、正确地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应急报告电话:
1、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2088875 2088060
2、市安监局值班电话:2088154 2088849
3、市公安局电话:110
4、市公安消防支队电话:119
5、市卫生局值班电话:2088109
6、市环保局值班电话:2026165(环保投诉热线:12369)
7、急救电话:120
上述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监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县(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县(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县(区)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就好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由市卫生局救援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洗工作。该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环保局、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驻固武警部队、市公安治安、交警支队组成。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处等部门联合组成。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区域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的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由环境监测及危险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和质监局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九、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固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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