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6-14843 发文时间 2016-07-04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固原市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固原市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暴雨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二、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树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做到职责明确、预警及时、指挥得当、响应迅速、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群防群治机制。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防汛救灾工作。

  三、工作机制

  在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城区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区防汛抢险应急体系及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城区各单位(企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企业)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防汛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城区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固原城区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黄雅杭市委常委、政府常委副市长

  副总指挥:陈凤龙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玉河军分区副司令员、马凤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世杰市住建局局长、张鹏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赵具才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李朴市发改委主任、马彦秀市公安局政委、马莲市民政局局长、呼延俊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石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志达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童全成市卫生局局长、张汉俭市环保局局长、周万佩市统计局局长、胡建忠市气象局局长、彭建宁市供电局局长、赵万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占科原州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泰保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志利市水务局副局长、张伟锁武警固原支队支队长、王忠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城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九个专业工作组,办公室和专业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1、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成世杰 市住建局局长

  副主任:赵具才市城管局局长、赵万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值班电话:2032472)

  职 责:遇有紧急防汛抢险,要在城区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办公室主任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承担防汛指挥部议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传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协调各防汛救灾专业组的工作;收集汇总防汛救灾各方面的情况;其它事务性工作。

  牵头负责事项:预案实施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交通运输、通讯保障、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治安保卫、抢险救灾、后勤保障、汛情监视、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物资保障、危险物品防治、恢复重建计划、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2、防汛抢险救灾组

  组 长:马彦秀市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 霍良斌固原军分区后勤部长、马莲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原州区人民政府、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8672部队、武警固原支队、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值班电话:2068110)

  职 责:建立抢险救灾队伍,组织抢救遇难群众和国家财产;指导人员疏散和救护;排除险情及抢救受次生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组织调配救灾车辆,保证受伤人员的外运及救灾物资及时运往灾区;加强交通管制,负责交通疏导。

  牵头负责事项:抢险救灾、城市搜援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交通运输、通讯保障、汛情监视、宣传教育、物资保障、危险物品防治。

  3、通讯保障组

  组 长:王忠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公司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电信公司(值班电话:2037247)

  职 责:保障指挥部与各专业组的通讯畅通;及时组织力量抢修被损坏的通讯设备和线路,恢复正常通讯;配备无线通讯设备,有线通讯遭到破坏时,确保无线通讯畅通;负责安装调试指挥部与灾区临时指挥部的通讯设备。

  牵头负责事项:通讯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工程抢险。

  4、生命线工程抢险组

  组 长:成世杰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李占科原州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赵万华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赵具才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原州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公司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值班电话:2032472)

  职 责:建立工程抢险队伍,配备抢险机械设备和救灾物资,紧急抢修、加固被损坏的电力、电讯、供水及排水管网等公共设施;负责对损坏的铁路、城市道路及城乡结合部的道路及相关设施抢修和加固;对遭破坏的人防设施进行维修加固。

  牵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工程抢险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通讯保障、治安保卫、抢险救灾、汛情监视、灾民安置、灾害评估、电力保障、恢复重建计划。

  5、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组

  组 长: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胡 杰 市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市人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中心血站、原州区人民医院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值班电话:2088109)

  职 责:组织现场抢救,医护及转送伤员,确保受伤人员住院治疗接纳工作;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调配;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提出伤员外送的建议并护送救治;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提出救助外地及国际社会医疗援助的建议。

  牵头负责事项:医疗救护。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抢险救灾、宣传教育、物资保障、灾害评估、污染源监测防治。

  6、治安保卫组

  组 长: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伟锁 武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档案局、武警支队、中国人民银行固原市支行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值班电话:2068110)

  职 责: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党政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保卫警戒工作;协调对金融系统的安全保卫;负责对国家机密档案及有关涉密设施的安全保卫;加强对公共场所,疏散聚集地的昼夜巡逻;确保救灾物资的安全;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

  牵头负责事项: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危险物品防治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城市搜援。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马 莲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呼延俊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 朴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原州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值班电话:2088823)

  职 责:负责筹措防汛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保障防汛救灾物资和粮食、食品、日用品等的供应;负责协调救援物资,及时向灾民提供救灾的必需用品;负责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提出救助并接受外援救灾物资的建议;做好后勤接待工作;搞好优抚工作,妥善安置老弱病残人员;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并尽快提出恢复和重建计划。

  牵头负责事项:后勤保障、灾民安置、物资保障、电力保障、恢复重建计划。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通讯保障、工程抢险、灾害评估。

  8、汛情监视组

  组 长:田志贵 市水文局局长

  副组长:胡建忠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水文局、市环保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水文局(值班电话:2032242)

  职 责: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向指挥部提供汛情和建议;尽快落实汛情并对汛情趋势作出判断报告防汛指挥部;对汛情监视作出具体安排,加强观测,埋设观测点;配备监测设备,做好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品及水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

  牵头负责事项:汛情预报、汛情监视、水情调控、污染源监测防治。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地质评估。

  9、宣传教育组

  组 长:吴会军 市文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武兴华 固原日报社总编

  成 员:市广电局、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固原日报社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值班电话:2040290)

  职 责:及时播发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批示及规定;及时刊登报道防汛救灾信息及防汛救灾先进事迹;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误传及时避谣,保持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报道各级政府对灾区的慰问及全国各地对灾区人民大力支援的信息,鼓舞民心。

  牵头负责事项:宣传教育、电视信号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工程抢险。

  10、灾害评估组

  组 长:周万佩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石 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志利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原州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值班电话:2088124)

  职 责:对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无家可归的人员进行统计;对汛情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估;对房屋、城市基础设施等被破坏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向城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以便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争取援助。

  牵头负责事项:地质评估、灾害评估。

  支援负责事项:预案启动、预案实施、交通运输、通讯保障、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灾民安置、物资保障。

  五、主要部门职责分工

  各部门除按权属范围履行职责外,还要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牵头或支援配合的防汛抢险各项事务。

  1、固原军分区:

  牵头负责事项:抢险救灾。

  支援负责事项:医疗救护、治安保卫、城市搜援、危险物品防护。

  2、市住建局:

  牵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

  支援负责事项:后勤保障、汛情监视、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灾害评估、抢险救灾。

  3、市发改委:

  牵头负责事项:恢复重建计划。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后勤保障、灾民安置、物资保障、灾害评估。

  4、市公安局:

  牵头负责事项: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危险物品防护。

  支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工程抢险、城市搜援、污染源监测防治。

  5、市民政局:

  牵头负责事项:灾民安置、物资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城市搜援、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6、市财政局:

  牵头负责事项:后勤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医疗救护、灾民安置、物资保障、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7、市国土资源局:

  牵头负责事项:地质评估。

  支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工程抢险、灾民安置。

  8、市交通局:

  牵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灾民安置。

  9、市卫生局:

  牵头负责事项:医疗救护。

  支援负责事项:抢险救灾。

  10、市环保局:

  牵头负责事项:污染源监测防治。

  支援负责事项:城市搜援、灾民安置、危险物品防护、灾害评估。

  11、市统计局:

  牵头负责事项:灾害评估。

  支援负责事项:汛情监视。

  12、市城市管理局:

  牵头负责事项:城市搜援,清水河橡胶坝安全运行。

  支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工程抢险、抢险救灾、宣传教育、灾民安置。

  清水河橡胶坝防汛预案由城管局另行制定,做为本预案附件。

  13、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事项:开发区防汛救灾。

  支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治安保卫、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灾害评估。

  14、原州区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事项:城乡结合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医疗救护、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城市搜援、灾民安置。

  15、市水务局:

  牵头负责事项:水情调控。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汛情监视、宣传教育、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16、市气象局:

  牵头负责事项:汛情预报。

  支援负责事项:宣传教育、灾害(包括地质灾害)评估。

  17、武警支队:

  支援负责事项:交通运输、治安保卫、抢险救灾、城市搜援。

  18、市供电局:

  牵头负责事项:电力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后勤保障。

  19、市广电局:

  牵头负责事项:宣传教育、电视信号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

  20、水文局:

  牵头负责事项:汛情监视。

  支援负责事项:宣传教育、灾害评估。

  21、电信公司:

  牵头负责事项:通讯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

  22、移动公司:

  牵头负责事项:通讯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

  23、联通公司:

  牵头负责事项:通讯保障。

  支援负责事项:工程抢险。

  六、城乡结合部的界定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建成区之内的“城中村”农户和城市外围的村庄即城市规划区之内,建成区之外。

  1、城中村的分布范围:农科所家属院、博物馆以西、二中梁、粮食储备库、气象局、和平门、靖朔门、同仁巷、宋家巷、太平巷等区域的农户。

  2、城市外围的村庄:长城、城郊、饮河、乔洼、东郊、十里、郭庄、海堡、明庄、大堡、郑磨、薛庄、沙窝、高红、东红、峡口、羊坊、南关等村庄。

  七、紧急防汛期的界定和工作规程

  按照气象局和水文局提供的天气预报、雨情、水情监测报告,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防汛预案启动;如遇无法预测的突发性强暴雨,即降雨量在1小时之内超过20mm时,防汛预案自行启动。

  (一)防汛预案启动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在10分钟之内到达抢险救灾现场或指挥部履行职责,亲自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二)在紧急防汛期,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工作岗位。各单位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各部门、各单位防汛抢险队除按各自职责负责管辖区域的防汛任务外要集结待命,随时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三)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洪抢险需要,城区防汛指挥部可紧急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以及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阴水障碍等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之后凭城区防汛指挥部紧急状态下的物资调用单进行结算。

  八、防汛抢险队伍组织

  (一)建立两支防汛抢险常备队,归城区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

  1、防汛抢险救灾常备队:归防汛抢险救灾组指挥,实施抢险救灾工作(队伍人员组成见附表五)。

  2、生命线工程抢险常备队:归工程抢险救灾组指挥,实施工程抢险(队伍人员组成及机械设备物资调度见附表六)。

  (二)发生重大汛情时,组建抢险突击队。突击队由常备队伍配合民兵应急连组成,担任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原州区、试验区各组织一个民兵应急连,每连人数为120人,突击队员要配备必要的交通运输和施工机械设备,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配。

  (三)当发生特大洪水时,确需请求驻固部队协助参加抢险救灾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提出申请,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后,由军分区按程序上报审批。并由军分区负责与支援抢险的部队联系、协调。

  九、低洼地区居民的转移

  1、转移地区划分。楼房居民区的底层居民向上层就地转移。低层平房的居民按其确定转移地点转移,转移地点的确定由市防汛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开会决定。

  2、转移人员住宿和医疗安排。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住宿安排由所在地部门和单位负责。转移人员的饮食,医疗保健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组织安排。

  3、安全保卫。受淹地区居民转移后,要加强对该地区的保卫工作。保卫工作由所在区域公安部门负责,军分区组织部分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值勤、巡逻,厂矿、企事业单位要组织民兵进行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十、应急准备

  1、城区各单位(企业)应及时制定适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的防汛应急预案并定期检查本单位重大汛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及器材、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城市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2、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应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和排除险情。

  3、城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110”、“120”应急联动中心、建设、城管、交通、公安、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密切联系、分工合作,共同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应急终止

  1、城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汛期减缓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下达应急中止命令。

  2、应急状态中止后,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其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发生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十二、现场抢险程序

  1、防汛预案启动后,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城区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调动,迅速进入汛期现场抢险,各专业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调动指挥抢险工作。

  2、抢险现场紧急设立警示牌,划定警戒线,可以用小喇叭、手持喊话器等传话工具,讲明工作纪律,宣布现场抢险工作方法要求,疏散居民,调运物资,排洪泄涝。

  3、现场指挥人员可根据防汛抢险具体情况,对影响防汛的障碍物予以清除,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未离开危险区域的居民强行带离现场。

  十三、工作要求

  1、加强汛期情报信息报送工作,各专业组要及时将汛情及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到城区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城区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为汛期总值班,各专业组办公室为汛期分值班。发生汛情时如值班人员脱岗或不及时上报灾情造成损失者,要对各组第一责任人和值班人员严肃处理。

  3、防汛期间,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对重大汛情,第一责任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贻误战机或麻痹大意,抢险方法不当,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现场出工不出力、消极应付、行动迟缓、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推卸责任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好抢险善后工作,减少汛后灾害损失,对灾民承诺的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解决,进一步做好汛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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