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6-14871 发文时间 2016-12-19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原市2016-2017年冬季大气

  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2016年—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固原市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以下简称冬防)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全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宁党办〔2016〕60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9%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6%,细颗粒物(PM2.5)较2015年下降5.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擦亮“天高云淡六盘山”名片,打造更加美丽的固原。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严防严控燃煤污染。

  一是抓好源头防控。从煤炭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强煤炭运输监管,煤质不达标的一律不得进入城区;开展煤炭经销企业(网点)排查整治,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煤质不达标的一律不得销售;加大煤炭使用环节巡查,对使用不合格煤炭的清运更换、烟气超标排放的依法查处,建立煤炭运输、销售、使用等监管机制,从源头减少煤烟污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完善街道、社区分片监管制度,建设煤炭监控网络)

  二是淘汰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老旧供热管网设施,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严禁建设燃煤供热锅炉,对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淘汰,全面完成列入清单的16台燃煤锅炉,其中市区9台,隆德县1台,泾源县2台,彭阳县4台。(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是开展燃煤锅炉深度治理。加快六盘山热电厂和泾源县供热公司燃煤锅炉深度治理工程进度,全面完成六盘山热电厂2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泾源县供热公司65吨燃煤锅炉脱硫治理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六盘山热电厂、泾源县政府配合)

  四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建成区规模以上餐饮业严禁使用燃煤作为燃料,全部采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严查露天烧烤,城区烧烤摊点必须进店经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严防严控扬尘污染。

  一是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100%、进出道路硬化率100%、工地物料蓬盖率100%、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100%、车辆密闭运输率100%、出入车辆清洗率100%的6个100%抑尘措施,对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措施的一律停工整顿,同时将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且屡查屡犯的建设方列入施工“黑名单”。(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是加大房屋拆迁扬尘整治力度。加强建筑物拆除作业扬尘污染监管,对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以罚促改。(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配合)

  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①加强渣土、石料、水泥等运输车辆监管,落实许可、覆盖、清洗、路线、时段等要求,对遗撒、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屡查屡犯的取消运输资格(市公安局牵头,市运管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配合)。②根据冬季气温等实际情况,优化清扫方案,彻底清除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推行“以克论净”管理措施,特别是雨(雪)后立即开展道路清淤(雪)工作,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局配合)。

  四是加强矿山堆场扬尘控制。对现有石料厂、采砂场、取土场、机砖厂、石灰厂等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制定防尘作业标准,破碎、装卸等工序实行密闭作业,加装防尘设施,同时落实复垦、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2016年底,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严控重点排污企业。一是督促六盘山热电厂、水泥厂等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等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大不定时抽查、在线监控、随机监测等监管力度,对重点企业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法排污的企业高限处罚,涉嫌数据造假的对其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①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尾气超标排放、“冒黑烟”问题,严格控制高排放机动车尾气污染;做好主要道路、关键时段、重点监控点位周边交通疏导,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运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②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016年全面完成列入计划清单的55个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其中原州区19台、西吉县8个、隆德县11个、泾源县13个,彭阳县4个( 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严控焚烧秸秆等废弃物污染。建立健全并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落实网格包抓机制,严禁出现冒烟、点火等焚烧秸秆等废弃物现象。(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①加强气象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开展气象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会商,及时预报重污染天气信息(市环保局、气象局负责)。②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办。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响应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各县区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步骤

  2016-2017年冬防工作从2016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7年4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0月20日-10月31日)。10月20日前,市政府制定印发全市冬防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冬防工作。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落实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冬防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冬防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

  (二)严防严控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7年4月15日)。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工作落实到人,做到防控工作有人抓、污染问题有人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4月16日-年4月30日)。市冬防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冬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考核情况,并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区)、部门约谈,问责相关人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固原市冬防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全市冬防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沟通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综合考核组,对县(区)、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处置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异常情况,督促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限时办结办公室督查通报的问题及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预警应对。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县(区)部门联动联防,建立调度平台,及时发现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和大气污染行为,第一时间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并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追责。

  (四)营造舆论氛围。一是组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开展情况,推行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方便群众监督。二是市环保局负责,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公示。同时以“12369”环保举报专线为平台,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三是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做好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营造全民关注、支持冬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固原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固原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会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生俊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马耀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柳应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席玉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泰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交通战备专职副主任

  张亚东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立慧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泽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书记

  张怀文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杨 荣 原州区政府副区长

  海 丽 西吉县政府副县长

  高建军 隆德县政府副县长

  祁 强 泾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国帅 彭阳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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