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3/2019-00016 发文时间 2019-01-15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固原市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 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固原市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 工作总结的报告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和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围绕自治区环保厅《2018年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认真扎实的开展了环境应急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环境应急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县(区)均未设置专门环境应急机构,无专职人员,市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业务由固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承担,有兼职联络员1人,原州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由固原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各县1名兼职联络员。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市、县环保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固环发〔2017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固环发〔2017156号)要求,认真梳理辖区需要备案的单位,截止目前,全市备案127家,按环境风险等级分:较大风险等级2家(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仓储分公司固原油库)、一般风险等级125家;按辖区分:市局(负责原州区辖区)45家、彭阳县32家、西吉县17家、隆德县18家、泾源县15家,7家工业园区的应急预案有5家已备案(原州区辖区的3家、彭阳县1家、西吉县1家),隆德县1家和泾源县1家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尚未备案,市局、彭阳县备案率100%

2家较大风险等级应急预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已按规定上报环保厅。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宁环办监察发20188)要求,我局传达学习了区厅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精神和宁东2.28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二分公司火灾事故、中卫市3.14海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甲苯罐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市县二级环保部门出动人员50人次,对全市59生产、使用、经营、存储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从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物资现状调查、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排查梳理,经过排查,对全市存在隐患问题的29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落实环境安全目标责任

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是辖区环境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企事业单位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各自的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监管主体)的责任有:

1、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较大环境风险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二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一般环境风险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三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做好现场监察记录、环境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意见,并保存两年。

2、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环境安全工作例会,要求有会议纪要,汇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下一季度工作部署。每年对年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严厉查处未按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结合年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环境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3、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按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评估报告要备案)、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企业报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进入现场进行抽查核实,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形成报告并备案),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环境安全整治档案。

企事业单位(责任主体)的责任有:

l、应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作为第一要务。

2、必须建立环境安全整治档案,包括环境安全培训记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整改通知、隐患整改、会议纪要、应急演练等资料,归档后妥善保存。

3、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初判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集团安全管理部和市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抢险,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必须立即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报告,立即开展救援,并疏散周边环境敏感点。对迟报、谎报、瞒报而贻误救援时机、致使事故扩大者,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每半年开展环境应急物资检查,及时替换使用过期或失效的环境应急设施。

5、根据储存、释放的危险化学品采购个人防护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物资使用培训。

6、每年开展至少2次全公司级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和综合培训,车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职工能正确、熟练使用环境应急设施,可以及时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四)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1开展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桌面推演

演练假设2018413日一辆装有7.5吨液氯罐车发生碰撞造成液氯泄漏事件,此次演练旨在检验完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锻炼应急队伍提高指挥协同与联动水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后,我局编报了环保信息(2018-15)。

2开展了虚拟事故应急演练

虚拟事故场景:201841614:11,我市12369环境举报热线接报,银武高速冬至河桥上一辆载有液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部分液氨已泄漏到冬至河中,请立即派人处置。此次演练,旨在熟悉突发环境事故信息初报、续报、终报,应急监测方案制定及监测快报、事故评估等各环节工作内容,检验协同作战水平。

3开展了事故应急演练

情景设置:20181011日,固原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稀硫酸泄漏事故。此次演练,旨在检验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切合实际、救援物资是否满足救援需要、各部门协同处置能力等,此次演练得到了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的现场指导、点评。

(五)开展了环境应急人员培训

12018413日,结合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桌面推演,我局组织局分管领导、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监测人员对环境应急事故处置工作进行了培训、学习、交流。

22018426日,我局组织市县(区)环境应急相关人员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应急办组织的网络培训。

3、派人参加了2018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六)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确保12369热线24小时畅通,工作日八小时外转监察人员手机。

2、节假日值班安排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3、每月按期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表,2018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故。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市、县(区)环保部门均未成立环境应急专门机构,应急队伍专业人员少,与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存在空白。三是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未开展环境突发事故隐患排查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二)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机构,配备人员,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四是提请并配合本级政府完成辖区内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2019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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