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5/2019-00042 发文时间 2019-04-09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交通运输行业汛前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固原市交通运输行业汛前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19〕7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防汛和抢通保畅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和特殊气候等状况,充分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公路总里程9242公里。其中国道742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157公里),省道687公里,县道148公里,乡道1979公里,村道5474公里,专用公路212公里,农村公路7601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2.24%。有桥梁480多座。登记防汛应急客车各50辆,货车200辆,平板车25辆。

(一)国省干线。我市国省干线公路由固原公路分局养护中心负责管养,有专业养护职工400人,养护机具457件(台)。管养能力强,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充分,但责任大,任务重。

(二)县乡道路。全市6000多公里县乡道路由各县(区)公路管理段负责管养,专业养护人员少,养护机具少、资金少,任务繁重。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防汛应急工作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防汛保通安全责任体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公路分局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防洪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二)搞好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协调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于4月上旬对管养公路水毁易发多发路段、地质灾害隐患路段、高填深挖路段和桥涵、隧道、防护工程、安全设施、养护站用房等进行全面汛前检查,建立了隐患台账。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点,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根治的事故隐患,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落实人员严密监控,防患于未然,尽快进行整治。汛期前,公路分局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已完成线路和桥梁的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修改完善防汛预案,加强抢险应急保障能力。督促协调各单位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和细化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水毁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协调各单位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作为应急工作的重点,选派精干人员组建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提高通信保障,加强人员培训,有针对性的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应急抢险能力。

(四)切实抓好汛期抢修和保通工作。对造成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涵水毁而断道或阻车时,各单位按职责及时组织抢修,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尽快修筑便道,架设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畅通。对过水路面和塌方、路基缺口、受损桥涵以及其他存在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及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每次大雨过后,立即对桥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汛期公路日常巡查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认真落实公路巡查工作制度,加强汛期公路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汛期巡查频率,尽可能及时发现险情,建立巡查工作协调与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桥梁和重要旅游公路工作日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重要县道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重点巡查灾害隐患、危险路段和桥梁隧道,建立巡查台帐,并及时处治。

二是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控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把主汛期作为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加强与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排查公路地质隐患点,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以公路地质灾害活跃点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为重点,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监测,落实专业人员和专业监测措施,做到及时发现,科学处置,果断避让。对正在治理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抓紧施工,尽早完成,彻底消除隐患。

三是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督促协调公路管养部门及运输企业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防汛期间通阻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报告。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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