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8/2021-00175 | 发文时间 | 2021-12-1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以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为契机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的基本条件,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抵御灾害能力的一项有力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方位提高我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固原,市应急管理局以推广应用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一是强化调研指导,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力量深入各县(区)观摩学习,深化对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引导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责任落实。指导各县(区)依托公园、绿地、学校、广场、地下人防工程等现有场地不断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强化应急供电、供水、厕所、广播、物资储备、应急棚宿区、应急医疗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功能建设。
二是强化督促协调,加强运维管理。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加强与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城市管理局等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运维单位加强对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管理,登录“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录入数据信息,加强审核指导,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汇报请示,并做好与自治区普查办和市普查办的沟通衔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指导运维单位按期完成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工作。
三是强化规划指导,推动规范管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指导相关运维单位根据辖区内居民人口分布、建筑密度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停车场等空旷场地分布与人群疏散需要,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对符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规范要求的32处公园、广场、绿地等作为灾难来临时的固定应急避难场所,统一制作安装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志牌,纳入本辖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
四是强化事前防范,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修订了《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固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21部专项预案,明确了面对事故灾难时应急避难场所启用的程序、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和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应急演练等职责,根据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事件的性质制定紧急疏散措施,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五是强化防灾救灾宣传,提升应急能力。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广场宣传活动、开展线上知识竞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地震、地质灾害、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知识。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举办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培训百千万工程、高危行业技能提升等培训班16期,培训市县(区)、乡镇(街道办)、重点企业相关人员2000多人(次),多措并举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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