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5/2022-00133 发文时间 2022-06-10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处置出租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处置出租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严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积极主动应对和妥善处置油气价格持续上涨、“油改气”可能引发出租车行业串联上访、罢工、罢运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固政办规发〔2019〕3号)通知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对群体性事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预警分析,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力争将事件遏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突发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坚持协同处置原则。涉交通运输行业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情报信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及维护正常的交通程序。
  
四)坚持依法处置。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重工作方法的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性事件,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说服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处置出租行业群体性治安事件稳控工作,现成立固原市交通运输局处置出租行业群体性治安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苏厚贤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祁德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忠余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马玉明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郭满贤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杨  莉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科科长  

田进敏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马贵龙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简廷虎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应急处置措施;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出租、客运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工作当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局属各科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及运输企业落实稳控责任和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协调处置疑难复杂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及时统一对外发布消息,解决各类负面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6个职能组,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情报信息工作专班。由执法支队长杨忠余负责,执法支队一大队具体落实。主要任务:及时准确地搜集出租车、客运行业群体性治安事件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有针对性地及时收集掌握问题、事件的性质、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等情况和信息,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地区、部位、人员的情况掌握。

(二)秩序维护工作专班。由执法支队长杨忠余负责,执法支队综合业务科、二大队、三大队具体落实。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对划定警戒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出租车、客运行业从业人员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正目的,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政策宣讲,规劝他们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不要盲目冲动,出现过激行为。

三)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专班。由祁德才副局长负责,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办公室具体落实。主要任务是和市委网信、公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网民客观了解相关情况,发声正能量观点,防止舆论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路巡查工作专班。由刘强副局长负责,执法支队三营大队、开城大队具体落实。主要任务是:重点是加强对交通管控区域内的出租车、客运车辆有序停放,严密掌握固原通往银川等地交通要道控制。一旦出现大批出租汽车结队开往银川等地的情况,要及时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设卡及时进行阻止要迅速联系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进行疏解和劝导,严防出租汽车结队驶离固原。同时,加强对区域沿线的公路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引发的堵塞公路事件,向各县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通报沿线情况信息,保证正常的通行秩序。
  
(五)调查处置工作专班。由刘强副局长负责,执法支队三营大队、局运输服务科、养护管理科具体落实。主要任务就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做好调查单位、出租企业中间的协调工作,全力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置工作。

五、预案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I级):

发生200人以上大规模出租汽车行业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

其他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I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性事件(II级):

发生199人以下、10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聚众、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堵塞交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性事件(II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突发性事件(I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突发性事件(III级):

发生99人以下、5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堵塞交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其他需要作为较大突发性事件(III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突发性事件(IV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性事件(IV级):

发生49人以下、1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其他需要作为一般突发性事件(IV级)对待的事件。

六、应急响应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性事件等级,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统一指挥,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信息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发布,由领导小组通过通讯、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突发性事件信息包括事件情况、应急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科室及出租汽车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及时搜索、通报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掌握事件处理的主动权,确保应急工作指挥部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如实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根据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I级)、重大突发性事件(II级)、较大突发性事件(III级)和一般突发性事件(IV级)所对应的情形,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应急处置阶段,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I级)处置情况须及时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II级)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紧急情况须及时报送;较大突发性事件(III级)和一般突发性事件(IV级)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善后处理措施等。

(二)应急措施。突发性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制度,按照不同突发性事件级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分类处置。

首先在收到突发性事件后,领导小组要向上级提出启动突发事件预案的建议。

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侧重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重点搞好应急事件的现场秩序、督导规劝等工作;局运输服务科负责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局办公室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出租汽车行业宣传教育和信息搜集,加强行业自律,做好驾驶员宣传教育、思想动员及信息传达、上报,带头响应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工作动员。

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七、应急结束

现场处置和指挥机构在确认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处置结束后,向批准启动预案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提出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的建议。批准预案启动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综合有关意见后,宣布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交通运输行业稳控工作的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领导小组要求,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决策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稳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统筹谋划,主动作为,细化工作措施,把稳控工作纳入日常,做到经常,发现问题,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将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消除在源头。

(三)加强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稳控工作措施的落实,并提出指导意见,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四)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坚决防止事态升级失控,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九、附则

(一)预案制订与更新。处置出租行业群体性治安事件领导小组要根据突发性事件发生的趋势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二)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范围。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其他突发性事件参照本预案执行,且本预案仅限于在固原市范围内适用。

(四)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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