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28/2023-00061 | 发文时间 | 2023-02-02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 ||
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受干旱严重、气温回升、大风天气增多、野外用火行为增加和人员流动频繁等因素影响,当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特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守法律规定。吸取“3.13”等森林草原火灾教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在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其边缘地带吸烟、焚香、点烛、烧纸、烧烤、野炊、烤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焚烧秸秆、残膜、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埂,从事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驾乘车辆经过林草区域时不随意向车窗外丢弃烟头,严防意外失火造成严重后果,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二、做好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在林区草原上坟烧纸、吸烟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帮助他们深刻认识野外违规用火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法律观念和防火意识,积极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履行防火义务,筑牢全民防线。积极制止、举报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向公安机关提供森林草原火案破案线索。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属地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让我们携起手来,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美丽家园!
固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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