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4/2021-00128 | 发文时间 | 2021-02-0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为加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特别是防止春节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居民群众和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把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检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建立健全机制和各种操作规程,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部位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和从事危险行业专业资质管理制度;要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物业企业认真开展所服务管理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切实抓好服务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严格按照要求,重点对以下3项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安全隐患全面对照梳理,排查检查。
1.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消防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对业主自行装饰装修、维修、清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警示提醒,督促施工单位或业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与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气、供水等专业部门密切配合,提醒业主和房屋使用人及时检查家用电器、燃气灶具等,对电器、线路、管道、凉台、通道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排查治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2.物业服务区域内如管道、井下、高空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对以上作业切实做到“先检测,后作业”,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具,防止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物业服务区域内治安防范管理,加强对人防、技防设施的排查治理。对一些治安死角要增加摄像头,对已损坏的设施及时修复。对小区存在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社区等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筛查登记、疫情防范和舆情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生产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该地区物业管理行业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制定完善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接到文件后要与各物业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协调安全生产执法部门整顿规范。对排查工作走过场,以及对整治工作不实、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隐瞒不报的单位、企业要严肃查处,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时进行曝光。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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