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8/2021-00031 | 发文时间 | 2021-08-0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标语口号和宣传海报刊载传播工作的通知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和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3次会议精神,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全力打好防控硬仗。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用好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刊载传播疫情防控标语口号和宣传海报,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屏、轿厢屏幕等播放标语口号,张贴悬挂宣传海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宣传。
宣传海报请在中国文明网/资料/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海报(良好习惯要保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7幅)下载,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作。
附件:疫情防控标语口号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疫情防控标语口号
1.近期减少跨省流动和聚集性活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非必需不出境。
2.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外地外省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备,报告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
3.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为自己为他人,请主动配合疫情防控。
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个人防护不放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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