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0-02509 | 发文时间 | 2010-03-3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固政办发〔20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固原市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固原市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办明发电[2010]2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乳制品质量安全,防止有害乳制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度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彻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乳制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同时,对现存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要立即封存控制,彻底销毁,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放、不使用、不隐瞒可能含三聚氰胺问题的奶粉。在全市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彻底清除可能存在问题的乳制品,彻底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0年2月2日—2月7日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部门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各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目标和时限要求,具体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奶粉生产食品的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逐企业、逐批次、逐产品的全面清查,并逐一登记造册。要查清所有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数,对现存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要立即封存控制。在2010年3月1日前,依法依规对问题乳粉采取有效手段彻底销毁,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在、不使用、不隐瞒可能含三聚氰胺问题的奶粉。严防问题奶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要监督乳制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报告,举报问题奶粉,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产品,在彻查行动中要确保彻查环节、彻查对象的全覆盖。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成立固原市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莉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汉斌 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
杨彦贵 市宗教局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廷财 市监察局局长
云生元 市农牧局局长
杨大素 市商务局局长
倪万银 市卫生局调研员
马惠琴 市工商局局长
罗 斌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大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红梅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冶三奎 原州区副区长
海 国 西吉县副县长
柳发荣 隆德县副县长
田元文 泾源县副县长
杨立慧 彭阳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倪万银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专项行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办公室“第一要果断、第二要主动、第三要彻底清查”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全面安排部署彻查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工作。在短时间内打一场扎实的彻查问题乳制品歼灭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这次专项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市问题乳制品专项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成员名单附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信息上报、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全力以赴,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按时、保质量完成彻查任务。
(三)从严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向当辖区政府报告,并将情况通报各相关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调查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问题,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不落实、问题奶粉未得到彻底清查的地区,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的人员责任;对屡次出现问题奶粉案件、问题得不到长期解决的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手软。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企业和小作坊一律责令停产,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产品,不留任何一个死角。公安部门要继续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落实日报告制度,制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天16时前向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要建立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嫌问题奶粉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内报告市问题奶粉彻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要与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步开展,要科学、合理、及时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效和进展,曝光查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政府采取的严厉措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重视,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专项行动,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遵法守法教育,引导企业提高诚信意识。
为确保彻查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结束后于2月7日18时前将问题乳制品彻查工作报告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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