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6-13821 | 发文时间 | 2016-08-02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固原市消防支队政府街办公用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固原市消防支队政府街办公用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国土资发〔2016〕1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固原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4月20日以固地旧改(挂)字[2015]-01号取得政府街南侧、西湖路东侧面积6337.96平方米(合9.5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街南侧与西湖路东侧固原市消防支队办公用地569平方米(合0.85亩)由绿化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收回政府街南侧、西湖路东侧固原市消防支队办公用地569平方米(合0.8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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