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6-13870 发文时间 2016-12-02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309国道东侧 兴城路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309国道东侧 兴城路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推进旧城改造,加快城市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309国道东侧、兴城路北侧99031平方米(合148.5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三旧”改造搬迁安置项目用地,由你局办理相关土地登记手续。

  该宗地协议出让价格由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和土地纯收益两部分构成。经测算,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平均每亩 83万元,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每亩缴纳土地纯收益1万元,出让总价为平均每亩84万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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