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7-13598 发文时间 2017-07-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17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执法检查的问题清单
2017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执法检查的问题清单

  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自治区住建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建发〔2017〕16号),固原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相应制定印发了《固原市2017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对我市建筑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第一次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6月5日又开展了第二次执法大检查,重点对第一次检查进行了回头看。现将第二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81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33.51万m(其中:市区70项;各县(区)抽查11项)。通过检查,各方主体均能提高认识,自觉依法履职,总体情况较为良好。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能够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许可等手续都依法合规。

  (二)违反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绝大部分受检项目能遵守建筑市场相关秩序组织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绝大多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并能认真贯彻建筑安全生产相

  关法律法规,认真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招投标管理方面:大多数工程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报建,招投标手续依法合规,不存在未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下即开工建设的现象。

  (五)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结算方面:大部分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均能按规定及时拨付和发放,暂未发现“阴阳合同”情况。

  (六)其它方面: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率明显提高,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通过上半年两次专项整治检查,总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工程项目为赶工期,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繁琐为由,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而先开工的现象;二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履约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不符、变更频繁,个别项目监理单位配备管理人员不足且不符合要求;三是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用工隐患;四是个别工程项目扬尘管控不到位,进出场未配备冲洗设施,对裸土及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未进行遮盖,消防设施配备不齐;五是部分企业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作业吊篮,起重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手续,存在重大施工及安全隐患。

  三、整改要求

  (一)对此次检查存在突出问题及第一次检查整改不力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企业接到整改通知单以后,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清违法事实,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限期整改。

  (二)建设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未发现问题的企业也要加强日常监管,针对可能存在的违法隐患及时预防,认真履行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职责,做到保安全、抓质量、促生产、树形象。

  (三)市区、各县(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把辖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贯彻落实到位,继续抓紧抓好。对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行为和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厉依法打击,要详细制定长期治理方案或计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逐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固原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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