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0/2023-00300 | 发文时间 | 2023-06-1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批准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二期)初步设计的函》 |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函》(固住建函〔2023〕113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5-640402-16-02-348932)。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对宁夏固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2023年度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既有中小学教学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率,提升建筑使用性能,同意实施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
一、建设地址
固原市市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固原三中综合楼、多功能厅,固原五中图书馆、餐厅,市社保局等39栋既有公共单体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进行保温节能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96406.5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面积59668.331平方米,外窗改造面积7322.87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面积12782.32平方米。具体为:
1. 固原三中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1868.01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472.37平方米。
2. 固原三中多功能厅:改造建筑面积3508.7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286.51平方米。
3. 固原五中图书馆:改造建筑面积1198.5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699.12平方米,外窗改造235.0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99.27平方米。
4. 固原五中餐厅:改造建筑面积2074.0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407.95平方米,外窗改造146.16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2074.06平方米。
5. 固原六中1号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2086.0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084.93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21.50平方米。
6. 固原六中2号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2086.0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084.93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21.50平方米。
7. 固原六中3号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2069.7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070.2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21.50平方米。
8. 固原六中实验楼:改造建筑面积3606.5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074.04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901.64平方米。
9. 固原六中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5636.8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3182.49平方米,外窗改造918.05平方米。
10. 固原六中多功能厅:改造建筑面积2019.0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750.77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1482.58平方米。
11. 固原六中学生公寓(A):改造建筑面积2484.3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59.44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621.08平方米。
12. 固原六中学生公寓(B):改造建筑面积2860.7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10.87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715.19平方米。
13. 宁师附中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3382.8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001.57平方米,外窗改造487.35平方米。
14.宁师附中1号实验楼:改造建筑面积6125.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3692.94平方米,外窗改造1042.28平方米。
15. 宁师附中1号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3575.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195.81平方米。
16. 宁师附中2号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4279.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782.35平方米,外窗改造1127.07平方米。
17. 宁师附中图书馆:改造建筑面积1700.6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34.85平方米。
18. 宁师附中1号女生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4655.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991.94平方米。
19. 宁师附中2号女生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5875.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549.38平方米。
20. 宁师附中1号学生餐厅:改造建筑面积3150.5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221.11平方米,外窗改造483.83平方米。
21. 固原三小西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1030.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935.50平方米,外窗改造175.68平方米。
22. 固原五小创新楼:改造建筑面积1560.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219.76平方米,外窗改造239.76平方米。
23. 固原五小艺术楼:改造建筑面积2657.6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652.00平方米,外窗改造1325.16平方米。
24. 固原十一小励教楼:改造建筑面积2237.9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152.74平方米,外窗改造291.60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59.48平方米。
25. 固原十一小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4583.9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910.62平方米,外窗改造584.40平方米。
26. 固原市社保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5592.0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3239.15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1075.94平方米。
27. 固原市国资委原建设局1号楼:改造建筑面积4051.6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316.23平方米,外窗改造615.93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939.33平方米。
28. 固原市国资委原建设局2号楼:改造建筑面积1135.87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80.39平方米,外窗改造196.56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393.74平方米。
29. 固原市国资委原建设局3号楼:改造建筑面积556.0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515.15平方米,外窗改造65.2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265.32平方米。
30. 固原市国资委原建设局4号楼:改造建筑面积440.2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498.85平方米,外窗改造81.08平方米。
31. 原中心血站业务楼:改造建筑面积1307.81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87.66平方米,外窗改造189.24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433.89平方米。
32. 固原市国资委原同德医院1号楼:改造建筑面积1780.8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020.3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93.63平方米。
33. 固原市国资委原同德医院2号楼:改造建筑面积610.53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563.34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203.51平方米。
34. 固原市公安局警官培训基地1号楼:改造建筑面积192.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11.88平方米。
35. 固原市公安局警官培训基地2号楼:改造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304.87平方米。
36. 固原市公安局警官培训基地3号楼:改造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47.39平方米。
37. 固原市公安局警官培训基地4号楼:改造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0.20平方米。
38. 固原市交投集团凯达公司业务楼:改造建筑面积2568.8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76.96平方米,外窗改造266.46平方米。
39. 固原市古雁街道警民路社区用房:改造建筑面积1337.3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931.62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359.16平方米。
固原市国资委原建设局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原中心血站业务楼、固原市交投集团凯达公司业务楼外立面保温板均采用60毫米厚石墨基EPS保温板;固原市社保局办公楼、原同德医院1号楼、2号楼,固原市警官培训基地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固原市古雁街道警民路社区用房外立面保温板均采用90毫米厚石墨基EPS保温板;固原五中图书馆、餐厅,固原六中综合楼,宁师附中综合楼、1号实验楼、2号教学楼、1号学生餐厅,固原三小西教学楼,固原五小创新楼、艺术楼,固原十一小励教楼、综合楼外墙保温均采用60毫米厚050级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固原三中综合楼、多功能厅,固原六中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实验楼、多功能厅、学生公寓(A)、学生公寓(B),固原回中1号教学楼、图书馆、1号女生宿舍楼、2号女生宿舍楼外墙保温均采用90毫米厚050级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保温板与原基层墙均采用满粘粘接胶浆连接;保温板面增设标准网格布两层,首层楼保温板面采用加强网格布一层、标准网格布两层;外保温系统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并完全覆盖保温材料,首层楼防护层厚度不小于15毫米,其它楼层防护层不小于5毫米,每层楼板窗上口30厘米处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外立面面层均采用丙烯酸涂料面层。固原六中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A)、学生公寓(B),固原十一小励教楼,固原市国资委原建设局1号楼、2号楼、3号楼,原中心血站业务楼,原同德医院1号楼、2号楼,固原市古雁街道警民路社区用房屋面保温均采用70毫米厚石墨基EPS保温板+30毫米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3毫米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固原五中图书馆、餐厅,固原六中多功能厅屋面保温均采用100毫米厚彩钢岩棉夹芯板(保温一体板)。所有公共建筑窗户均采用塑料型材中空玻璃窗(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本项目保温材料防火等级均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未尽事宜以初步设计为准。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
四、招投标方式
依据《关于批准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固审批(投资)〔2023〕25号)确定的方式执行。
五、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3237.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02.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1.58万元,基本预备费:94万元。
资金来源:依据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项目资金从2023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2369.72万元;市级财政负责统筹安排市级学校配套298.15万元,协调市属国有企业配套123.75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局按照《2023年度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来源筹措。为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监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6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增加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等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可在批准概算内调剂解决,批准的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按规定到原州区统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做好项目建设入库入统工作。
严格落实审管联动机制,你局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时对开工信息、月度建设进度信息、竣工信息等进行报备,确保发展改革部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对本项目建设进行监督调度。
附件: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总概算表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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