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数据共享、部门联动,固原市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标准,低保边缘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分别按70%和60%救助,年救助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6万元——固原市提升医保水平,着力解除特殊群体心病。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固原市努力办好“提高特殊群体医疗保障水平”这项民生实事,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明确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实施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推进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等,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2023年,固原市严格用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为城乡42.89万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三重保障”。
医保参保“不漏一人”
“多亏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10月30日,得知自己治病大额花费报销比例达79%后,曹永斌悬着的心放下了。
今年38岁的曹永斌是彭阳县参保居民,因患肺病,被当地纳入低保保障对象。今年,因尘肺病症严重,曹永斌前往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间医疗费超过43.61万元。出院时,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19.83万元后,剩余费用23.78万元。“费用报了近一半,剩余的费用仍然是一笔大额费用。”看着费用单据,曹永斌愁眉不展。出院回到彭阳老家休养期间,曹永斌向彭阳县医保部门申请救助。
“经筛查推送和认定,曹永斌的情况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报销条件,经民政部门认定,医保部门审核医疗救助又报销14.57万元。”彭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李鸿奎说。
全民参保是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通过与乡村振兴、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共享数据,实现全市62个乡镇、795个村组、68个社区的困难人群参保全覆盖,特困供养、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固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薛东明说。
针对困难群众参保缴费问题,固原市结合实际分档给予资助。其中,2023年度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等,每人每年资助350元,个人不缴费。
“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每人每年资助280元,个人缴费70元;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资助250元,个人缴费100元;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每人每年资助180元,个人缴费170元。”薛东明介绍。
“三重保障”应保尽保
固原市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让困难患者“能看病”“看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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