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1/2022-00238 发文时间 2022-12-01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先行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就业保稳、社保兜底、人才支撑、维权突破、优化服务”目标,着力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惠民生,持续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5.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50.0元,增长11.7%。增速居全区第一。完成任务32156元的78.5%。比全区平均增速(9.1%)高2.6个百分点。从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看,全部呈增长态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9652.3元,同比增长9.8%;人均经营净收入2833.2元,同比增长23.9%;人均财产净收入806.6元,同比增长7.9%;人均转移净收入1093.8元,同比增长21.1%。预计年底,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6%,能够全面完成7%的增长目标。

城镇就业进一步扩大。全市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单位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等形式,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4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82人),完成市任务8300人的109%,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城镇调查失业率4.6%,控制在自治区5.5%目标内,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笔2.2亿元,完成任务2亿元的110%,同比下降35.8%。培育创业实体1566户,完成任务1400户的118%,同比下降3.39%,创业带动就业8614人,完成任务6500人的132.5%,同比增加4.7%。

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142人,其中,重点群体培训26244(含脱贫人口8534人),企业职工培训5488人,创业创新培训1678人,劳务品牌培训12991人。针对“两后生”就业培训201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18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15062人,兑付各类培训补贴4604.25万元,培训后实现就业23969人。

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65万人(脱贫人口8.64万人),完成30万人任务的112.2%,同比增加5078人,增长1.53%;实现转移就业收入73.36亿元,分别完成区、市下达目标任务40.2亿元和70亿元的182%、104.8%,同比增加1.788亿元,增长2.5%。人均年均收入达到2.1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转移就业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9万人,参保率达到96.5%。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万人、5.25万人、12.44万人、7.87万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03.45%、101.16%、116.02%、109.15%。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3335元,较去年增加14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5483元,较去年增加230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达187元,较去年增加12元。

农民工工资问题调处有力。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解决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处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共协调解决现场投诉291件,核实处理12333、12345、“互联网+督查”及信访线索180余条,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核算平台”欠薪线索1007条,核处办结973条,办结率96.6%,位列全区第一,为4222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3753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紧盯重点产业发展,实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一是市、县(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调度协调,开展调查研究,出台《城镇居民增收实施方案(清单)》《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先后召开座谈会暨工作推进会8次,调度会3次,督查调研1次,建立增收工作台帐,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收入监测分析,科学研判,提高收入统计精准性。二是发展致富产业,夯实增收根基。实施产业就业双增计划,围绕全市“5+4”重点产业,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引进培育6家龙头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万多个,吸纳就业6000多人。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0.49亿元,拉动经济增长5.9个百分点,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84.3%。实施“消费回流”计划,鼓励支持地摊经济、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吸纳就业1万人次以上,人均实现工资性收入2500元以上。文化旅游业带动就业近5万人,实现经营收入682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了《固原市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全市累计在册市场主体94697户,同比增长16.8%,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688户,同比增长24.7%。

(二)紧盯政策落实,抓城镇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3532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765人,招募“三支一扶”830人,组织实习见习130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4%。实施就业援助计划,紧盯重点群体就业,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2267人,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就业952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为8641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及补助金3955万元,发放1622名高校、中职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24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79人73.95万元,兑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975人1084.58万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241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955 万元,为全市2037家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157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9770万元,失业保险5483万元,工伤保险497万元,稳定了企业就业岗位。

(三)紧盯实体培育,抓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紧盯城乡劳动力创业群体培训需求,强化创业能力培训;精简创业担保贷款证明事项,优化经办流程,加快放贷进度,解决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短缺问题;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新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完善孵化功能,引导创业实体免费入驻,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发挥创业指导专家作用,深入校园、企业,开展创业指导与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创业主体创业成功率。累计建立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3个,入驻企业700多家,带动就业1万多人。

(四)紧盯东西部劳务协作,抓好转移就业。组织开展“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输送农民工返岗复工,采取包机2架次、包车35辆次集中输送1810人,农村劳动力实现跨区域转移就业19.17万人。深化东西部暨闽宁劳务协作,制定就业补助政策措施,签订劳务协议11个,开展对接交流26次,举办招聘会29次,向福建输送3361人(脱贫劳动力1511人)、职业中学学生顶岗实习1089人,当地闽籍企业吸纳就业3237人(脱贫劳动力1290人)。实施“百千万”就业帮扶行动,通过建设就业帮扶基地、遴选就业帮扶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带动(吸纳)脱贫劳动力9274人。开发农村公岗托底安置脱贫劳动力4524人,其中县(区)自主购买公岗安置3125人。建设扶贫车间222间吸纳劳动力6391名,其中脱贫劳动力2773名。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组建移民就业服务专班,千人以上移民安置区设立就业(劳务)服务站、配备联络员,为移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服务,精准帮扶移民实现转移就业4.19万人。政府补贴为25.6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铁杆庄稼保”。

(五)紧盯市场需求,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稳定业为目标,认真落实《固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计划(2019年-2021年)》。围绕“5+4”重点产业,组织开展纺织服装培训279人、种植养殖培训3589人、特色农业培训750人、移民群众培训2890人、快递员等新业态培训650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岗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以工代训,以训扩岗、以技增收。围绕提升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打造固原劳务品牌,开展“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技能特点的专项培训,发挥特色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就业作用。紧盯有创业意愿群体,大力实施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现以培训提技能,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引进福建飞毛腿电子公司来宁投资办学,成立宁夏飞毛腿技工学校,推行“1+1+1”的培养模式,发挥校企一体、协同办学优势,以脱贫家庭学生为重点,向福建飞毛腿等沿海用工企业输送高技能人才,目前累计招生达800多人,其中,2018级74名毕业生已全部安置就业,月平均工资4500-6000元,实现了“入校门就有收入预期,出校门就有工作岗位”的无缝衔接,打造闽宁劳务协作和职业教育名牌示范基地。

(六)紧盯基层基础,抓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等专项服务活动,助力企业稳定生产。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为载体,搭建企业与劳动力双向选择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就业帮扶直通车”+窗口招聘服务,小规模、多频次开展线下招聘,举办各类招聘活动 59场次,推送就业岗位6.5万个。强化企业失业动态监测,11月,全市70家监测企业在岗13323人,去年同比增加965人、增长7.8%,被监测企业在岗人数保持稳定。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行打包办和提速办,实现80%的就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经办,进一步提高了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市辖区58家企业,开展2022年企业用工及培训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宣传解读就业政策,稳定企业用工。

(七)紧盯参保扩面,推动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动员,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人群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小微企业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一是摸清参保底数。督促县(区)、乡村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户逐人核对参保信息,建立未参保台账,定期动态更新,力保“全覆盖”。二是抓好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社保政策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解疑答惑,向群众发放“政策礼包”等,有效提高参保率。三是落实降费政策。继续落实自治区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效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压力。截至目前,共为全市2037家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157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9770万元,失业保险5483万元,工伤保险497万元。全面推进“同舟计划”,全市新建及在建的建筑、公路、水利等项目458个3.4万人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7.2%。

(八)紧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今年全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3名,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目前已办理317人聘用审批手续。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需求,积极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12人,目前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阶段。及时兑现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的4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办理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岗位公费师范生聘用审批手续26人。办理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正聘用审批手续341人。二是着力提升能力素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参加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团队协作能力培训,促进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稳慎推进职称评审工作,对全市职称评聘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推行职称证书电子模式,市级评审全区统一职称1207人,“双定向”职称323人。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完成市直17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备案;完成市直事业单位691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工作;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85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晋级聘用审批工作。支持重点企业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三是持续激发人才活力。加强各类人才表彰活动的推荐选拔和规范管理,加大人才政策、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印发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跟进落实评选评奖和创建示范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抓好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报表扬推选等工作,推荐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1个、个人2名;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集体7个、个人31名;全市“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报表扬集体39个、个人86名。四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有关政策,核定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2020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九)紧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劳动监察心向党·维权护薪新征程”“五个一百”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地宣传、集中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送条例、进工地、稳就业、保民生”普法宣传和“解薪结、督案件、除隐患、促和谐”现场维权集中接访活动,共开展各类现场宣讲、培训等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参加人员2400余人次,悬挂宣传条幅4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6%,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100%,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制率100%。二是全力保障维护农民工权益。对全市新建和在建的277个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2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书180余份,督促各建设项目落实好劳动保障“六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平台督办转办线索审核办理工作,办理“12345”“12333”“欠薪进行时”“互联网+督察”、信访系统等转办问题线索380余条,核实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反映的欠薪线索972条,现场受理调处各类欠薪问题291件。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妥善解决了一批重点欠薪案件,为4222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3753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评定诚信守法A级单位50家、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先进项目28个,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2家,激励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持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建设。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劳动监管预警机制,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108名。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选派优秀仲裁员参加区、市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和专题学习。对接市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负责解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政策。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对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指导协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产城融合度不高,经济总量小,工业规上企业少,吸纳就业能力弱,城镇就业渠道狭窄。二是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弱,与企业岗位需求衔接不紧、精准度不高,三是创业园区(基地)规模小、层次低、孵化功能弱,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就业能力不强,缺乏可持续性发展扶持政策。四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差不齐,信息化水平低,人员不稳定,经办力量弱。

四、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聚焦居民收入提升、就业优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人才机制创新、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切实防范重大风险挑战,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

(一)就业创业总体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00人,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万元,增长8%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以上,工资性收入71.4亿元以上,增长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1400户,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

(二)劳动关系防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各类平台线索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97%以上,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终结率达到70%以上。

(三)社会保险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电子社保卡申领率达到95%以上,网上“不见面”办理率达到95%以上。

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聚焦民生改善,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意见和我市责任清单,完善专班推进、联席会议、台账管理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加强综合研判,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高质量落实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制定出台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措施,落实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引导群众合理投资理财,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二)聚焦就业优先,推动实现更充分就业。紧盯“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两项指标,强化政策、资金、组织三项保障,实施“援企稳岗、创业增岗、见习留岗、新业扩岗、公益安岗”五项行动。围绕“5+4”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业提档升级,落实援企稳岗等利好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充分挖掘岗位,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推广“平台+产业+实体”创业运营模式,提升创业平台(基地)孵化功能,壮大创业实体,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支持力度,落实创业奖补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见习实习岗位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就业兜底工作,保障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聚焦全覆盖多层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保参保扩面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参加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加强社保参保宣传,引导鼓励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早参保,促进低收入群体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全面提高参保缴费率。二是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养老金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强化基金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基金监管系统软件运用,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制度,常态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四)聚焦作用发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实施重点产业人才集聚行动。聚焦“5+4”产业发展需求,用足用活现有人才政策,精准设计人才项目,加大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深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充分发挥职称激励导向作用。加强各类专家工作站建设,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创新创业。扎实做好各类人才项目申报、自治区骨干人才评选工作。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县(区)和市直单位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跟进自治区部署,指导县(区)稳妥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政策衔接。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体现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工资总额信息披露办法。四是提升职业技能水平。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开展定岗、定向、订单式技能培训,推广“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康养计划专项技能培训、“固原保姆”“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特色劳务培训,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实施技能人才“回炉”培训计划,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升劳动者技能层次和水平。

(五)聚焦防治结合,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根治欠薪力度。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宣传,扎实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冬季攻坚行动、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办公、联合惩戒等手段方式,严格落实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确保实现“两个清零”目标。二是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百千万计划”,做好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力度。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争议源头预防,以“互联网+调解”和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手段,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办案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强化调裁审衔接,不断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六)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以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为抓手,保障农村“三类人群”稳岗就业。培育发展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队伍,加密组织岗位信息对接和人员招聘,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发挥驻外劳务站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点对点”集中输送,扩大区外转移就业规模。紧盯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工程挖掘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组织参加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继续实施倾斜的人事人才政策。持续做好建档立卡“两后生”培训工作。

(七)聚焦便民惠民,着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一是严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对外公布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活动,在办事流程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严抓经办窗口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人社服务标兵学习活动,培育打造更多人社服务“一口清”“政策通”,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体化”建设和乡镇赋权改革,力争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移动办。三是严抓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系统行风整治行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高、作风纪律不过硬、信息化应用不充分等方面问题,加大对系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