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1/2022-00240 发文时间 2022-12-01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安排
固原市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固原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市“两会”和全国、全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站位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聚焦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切实防范重大风险挑战,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目标

(一)就业创业总体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00人,增长2.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万元,增长8%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落实青年见习计划150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以上,工资性收入71.4亿元以上,增长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1300户,创业带动就业65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

(二)社会保险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失业保险参保率、工伤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6.8%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电子社保卡申领率达到95%以上,网上“不见面”办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劳动关系防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以上,各类平台线索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97%以上,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终结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聚焦民生改善,深入推进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发挥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意见,围绕“5+4”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措施和工作清单,完善专班推进、联席会议、台账管理机制,坚持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加强综合研判,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扎实推进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二)聚焦就业优先,深入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紧盯“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两项指标,强化政策、资金、组织三项保障,实施 “援企稳岗、创业增岗、见习留岗、新业扩岗、兜底安岗”五项行动。围绕“5+4”产业发展,服务业提档升级,落实惠企惠民利好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培育壮大创业实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推广“平台+产业+实体”创业运营模式,落实创业指导、创业奖补政策,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完善提升孵化功能。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招考招聘、见习实习岗位开发项目,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服务,督促各县(区)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保障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人社厅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引进大数据产业优质资源,建立固原市公共就业智能化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实现求职信息和用工信息人岗匹配,提高精准化就业服务水平。

(三)聚焦托底保障,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社保参保扩面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参加社会保险。加强社保参保宣传,引导鼓励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早参保,促进低收入群体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全面提高参保缴费率。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养老金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强化基金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资格认证制度,常态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四)聚焦作用发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实施重点产业人才集聚行动。用足用活现有人才政策,加大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深化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充分发挥职称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创新创业,认真实施新一轮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塞上英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等重大人才工程。扎实做好各类人才项目申报、自治区骨干人才评选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县(区)和市直单位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跟进自治区部署,指导县(区)稳妥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政策衔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县(区)落实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工资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企业定岗、定向、订单式技能培训力度,推广“校企合作、工学交替”新型学徒培养。开展康养计划专项技能培训、“固原保姆”“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特色劳务培训,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实施技能人才“回炉”培训计划,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升技能人才层次和水平。

(五)聚焦防治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根治欠薪惩处力度。聚焦“两个清零”目标,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宣传,扎实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关系调处力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百千万计划”,做好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力度。以“互联网+调解”和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手段,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和办案指导,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争议源头预防,不断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六)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和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为抓手,继续实施倾斜的人事人才政策,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和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组织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做好农村“两后生”培训工作,鼓励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扶贫车间等吸纳农村“三类人群”稳岗就业。培育发展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队伍,加强岗位信息采集宣传和人员招聘,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发挥驻外劳务站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区域劳务协作,组织开展“点对点”集中输送务工人员返岗,稳定和扩大区外转移就业规模。紧盯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工程,加强用工对接,挖掘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

(七)聚焦便民惠民,着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严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对外公布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严抓经办窗口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人社服务标兵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培育打造更多人社服务“一口清”“政策通”。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体化”建设和乡镇赋权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活动,力争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移动办。严抓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系统行风整治行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高、作风纪律不过硬、信息化应用不充分等方面问题,加大对系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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